那就行了,纪无尘她知道,小千的笔友,经常听她提起,就是没见过面。
从小千的描述中她很早以前就对这人有了个大概的印象,说他身上有流浪诗人的气质,适合一把吉他一根烟,浪迹天涯。他说话像唱民谣,一字一字说进人心坎里去,“拨弄心弦”这种俗语说的就是他,就像沙粒化为珍珠的过程,听了能让人怀孕。
当时她觉得小千的话属实夸张,像她那种喜欢文学和浪漫的人说话经常加上些奇奇怪怪的修饰,今天她才知道,原来都是真的。
世界上真有这样的人,明明想把自己埋在地里化为黄土,却偏偏有人挖坟盗墓掘地三尺也要把他偷出来。
“你是被迫出来和我相亲的吧?”
“嗯。”
秦夕也不恼,意料之内了,反正她也一样,这样就没什么好说的了。
“所以你现在不想和我一起吃饭,特别想回去,是吧?”
“是。”
这家伙还真是一句话都懒得多说,宁愿垂着眸看自己的手也不与她对视。
这就让秦夕接受无能了,她的容貌有这么不堪入目吗?
“纪先生,你不知道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礼貌就是说话的时候直视对方吗?”
纪无尘抬头了,然后又低下去,“抱歉,我不习惯。”
秦夕盯着他看了会儿,想起小千说他性子很孤独,连工作都是自己一个人在家做,明明是个老板员工却都不认识他。
通俗来说,就是个家里蹲,社交恐惧症患者。
什么流浪诗人,什么孤僻,那就是文人的一套说辞,用白话翻译过来就是胆小内向,不爱说话。
“纪先生,你再抬头看我一眼,然后回答我一个问题。”
纪无尘还是很顺从的,当真看了她一眼,停留了不到三秒钟时间又低下了头。
秦夕眯着眼勾起唇,笑得风情万种,“请问,你觉得我漂亮吗?”
纪无尘顿了一下,又抬头了。
“抱歉,没看清。”
“那就看久一点。”
一分钟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