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铜一开始听到李子霄,不让他跟着前往寿张,还有些失望,好不容易等到一场大战。
可随即,听到李子霄确实给他安排了,挺重要的事情,韩铜心里也就释然了。
“奥,对了,差点忘了。等会张富贵手下情报局的人,会拿着代表他们身份的令牌,和你联系。
你们之间也要建立起联络渠道,有时候富贵那边能得到更及时的消息。
到时候,本爵的大军会处在移动当中,富贵他手下情报局的人也不好找到,就得通过你们联系本爵。”
李子霄刚要骑马离开,突然又想起这件事,及时转身对韩铜,再次说道。
“是,末将记住了。爵爷,此去一定要万分小心。”
“放心,本爵知道。”
轰隆隆!
随即,李子霄率领近五千名飞龙营骑兵,以及斥候营一大队骑兵,连夜奔袭寿张,准备先对付多铎。
李子霄此时很明白,这一次鞑子转战兖州,连连得手,士气大涨,他需要一场胜利,来打击清军的士气。
此去寿张,对上多铎的一万余清军骑兵,能否获胜,李子霄心里也没底。
只不过,李子霄此去寿张,也没指望真的一战歼灭多铎的一万多清军骑兵,那根本是不可能办到的。
李子霄要做的,是击败多铎所率清军骑兵一次,打击他们的士气。
让清军不敢再继续横行,迟缓清军深入兖州的时间,让李子霄能有时间做更充足的准备。
对于清军骑兵,李子霄最忌惮的就是他们灵活的机动性,可以以快打慢,长途奔袭,往往让敌人还没准备好前,就将其快速击败。
骑兵就相当于冷兵器时代的装甲部队,是冷兵器作战中,发动闪电战的最佳兵种。
战争这东西,人数这种优势,真的不如时机,兵员素质这些元素,要不然世界历史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以弱胜强,以少败多的战例了。
主要是,因为再训练有素的战士,一旦局势失利,军心溃散,无心恋战后,哪怕后面追杀他们的是一群老弱残兵,他们也会溃败。
人是生物,不是机器,会收到情绪支配,会胆怯,会怕死,不会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理智,镇定自若的。
后世的一些人看战争,老是看对方多少人数多少,一旦人多,装备好,就认为稳赢了,这是军事小白才说的话。
而李子霄这次率不足五千白龙军骑兵,去寿张对付多铎的一万清军骑兵,他并不畏惧,依旧认为自己有获胜的机会。
因为,他们这边虽然人少,但他具备一个最大的优势,那就是多铎多半不知道他率军到了。
只要战机把握的好,李子霄认为,以五千骑兵胜鞑子骑兵一万,不是什么难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