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多亏了一记药包,才让秦王有机会背手一剑将其抽出,断其左股。
俗话虽说,一寸长一寸强,可长却也有长的坏处。
这样长的剑,他怎么用呢?
可惜的是,他没机会再看到大老板是怎么把这把剑拔出来了,因为剑鞘还挂在墙上,而剑柄已经握在他手中。
他在拭剑。
剑身在鹿皮的抹蹭下闪着晃眼的银光,好干净的剑,看起来很多年都没有见过血了。
可即便是不再用的剑,也是要时常拿出来擦拭打磨的。
“是把好剑。”
堂昭钰情不自禁地说道,他看到剑时,已暂时忘却了彼此的身份,也忘了礼数。
这是他见到大老板时,说的第一句话。
在此之前,他曾想象过无数次现在的画面,想过无数种对白的场景,或许是在下怎么怎么样,或许是阁下怎么怎么样,却从没有想过,未曾及人,却先问剑。
帐中人听到这样的话,拭剑的手并没有停下来,而是沉声反问,“你也用剑?”
“请剑,拂晓。”
拂晓清风迎头醉,不话巫山是与非,这是清风堂主的拂晓剑。
堂昭钰说着,便伸手一夹自己腰间别着的那把剑,剑从剑鞘中弹出,朝着帐中人飞了过去。
所幸,刺入帐中的那头是剑柄而非剑刃,不然,他可能早已被四周潜藏的暗哨剁成了十块八块。
大老板仍是背对着他,可是他手中的长剑却抬了起来,像钩子一般勾住了那把飞来的剑,双剑一并横立在身前。
“鬼头张?”他只看了一眼,一眼便已认出这是鬼头张所铸的剑。
“大老板果然好眼力。”
大老板拿起这把新的剑,皱了皱眉,又轻轻地擦拭了起来,像刚才擦自己的剑时一样小心翼翼。
剑是他们这种人的命,人要吃饭,剑要保养,只有拿着保养得很好的剑,人才有机会吃上下一顿饭。
而堂昭钰的这把剑,看得出来,已磨损得太严重了。
鬼头张是什么样的人,他的剑又是什么样的剑,怎么能这样子糟践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