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不过,恰逢大老板不在长安,恰逢易娘接到了这笔生意。
即便没有大老板,金刀门也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能进得去的,这里的院落四周不只有九九八十一台诸葛连弩架在屋檐,也不只身手佼佼的三百护院,最重要的,还有十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。
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,即便没有人察觉,狗也一定会察觉。
可她就是这样走了进来,这样站在了苏与的面前,提着剑。
剑上并没有血,她不是来杀狗的。
她的剑,只杀付过了价钱的人,至于别的人,怎肯免费去杀?
三尺青锋,不斩无名之客,一袖洛水,饮尽人间烟火。
这把洛水剑,是她的剑,却很少有人知道,它曾是南山客的剑。
曾忆当年,南山的煮酒论剑,寒山客越青山的一把照肝胆,南山客公子墨的一把洛水断,不知相知相惜过多少时日,只可叹,照肝胆已随着风霜劫的故去而被黄土掩埋,只剩下南山客独守空山。
幸好,他遇到了易娘,保护这个孩子,成了他寥寥人生中唯一的安慰。
这把洛水剑,自然也是赠与他平生第一个传人,天赋异禀的传人。
易娘学得很快,学得极精,他常常夸赞,不出十年,她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
只是他没想到的是,还没到十年,易娘却不辞而别,做起了这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的买卖。
剑有双刃,既能护人,亦能伤人。
从那时起,他便不再用剑。
收了疯子七之后,便只教他逃命的本事,而再不教杀人的本事。
再之后,人们提到易娘的时候,都会想到洛水剑,而提到洛水剑的时候,也只会想到易娘。
苏与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,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眼。
她的脸上,有一道十字的刀疤,刀口粗劣,溃不成型,看起来是用很笨的手法划上去的。
他奇怪的是,她这样的人,怎么会被那种平庸之辈伤成这样?
“你的刀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