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也不像有些人那样滴酒不沾,克制折磨着自己,他当然也可以醉,可是他喝的却是水。
酒能醉人,茶亦能醉人,难道连水都已能醉人?
不是水醉人,也不是人自醉,而是他实在醉不起。
这里的酒菜,的确比别家的酒楼要贵上太多。
五两银子一碗的稠酒,可以让他在外面随便找家铺子喝上等身的五大缸女儿红。
三十两一碟的下酒小菜,可以够他在终日奔波中饱饱的吃上整整半年。
幸好,水不要钱。
水不醉人人自醉,原来在心疼银子的时候,也是可以的。
毕竟,他只是来等人,而不是来放血。
他没点酒,酒却来了。
来的不止有酒,还有下酒的菜。
色泽金红,皮酥肉嫩,香烂尾醇,筷到骨脱,一只整鸡被煎得焦黄滋油,冒着腾腾香气,已被店小二端了上来。
“这是?”
“这是咱们醉里长安的招牌,竹间葫芦鸡。里面加了肉汤、料酒、精盐、酱油、葱姜八角桂皮,入笼蒸透,再将菜籽油烧八成热投入蒸好的整鸡,等到炸至金黄,再用漏勺捞出,沥油,您若是蘸着旁边小碟中的花椒盐尝上一口,保准连神仙都不稀得当。”
堂昭钰下意识地瞟了一眼柜台上面挂着的小牌子,葫芦鸡,一盘得要八十两银子,果然是撑场面的硬菜。
他自认吃过的名菜倒也不少,可这么贵的,还真的是头一次。
“我没点这道菜。”
“这道菜,是那位爷送的。”
店中小二指了指靠窗的方向,只见窗子旁不知什么时候起已多了一个人,不是别人,正是那卖包子的贾三。
他看着堂昭钰,堂昭钰也看着他,他不是来等他的,却也不怕他找上门。
没多会儿,另一盘菜也已端上。
“这也是店里的招牌,烧三鲜,是用肉丸、鱼肚、烧肉小青菜、花菇一锅烧成,方才的那盘您瞧不上,不知这一盘可否合爷的胃口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