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远处,站着一个身形伛偻的老婆婆,她的腰已经驼得快要弯到了地上,她的面色慈祥,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所有的人。
每一个买过她东西的人,都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个祥和又能干的老婆婆。
她的身前有个小推车,推车里有两大缸满满的酸梅汤。
孟婆婆自家熬酿的汤,不是奈何桥边的孟婆汤,而是石板桥边的酸梅汤。
“您老人家在这儿,我怎么敢。”包子贾见到她,就像是见到了鬼,立马赔笑着。
孟婆婆却没再看他,而是轻袖一挥,一碗酸梅汤已从推车中飞到了赖老六的身边,“只长脑子不长记性的糊涂东西,这回可记住了,千万不要随便乱吃别人给你的东西。”
赖老六趴在地上,本已快成了一条死狗,可抿了一口酸梅汤,竟真的全都好了。
“陌生人的施舍我自是从没吃过,你们知道的,我虽然是乞丐,可却从不讨饭,只讨钱的,但是小不点又不是别人。”赖老六还有些心有不甘,说着说着竟委屈了起来。
“谁说只有仇人才会害你,最亲近的人害起你来,岂非更让你防不胜防?”
“话虽这么说,可我知道,咱们兄弟八个人里,绝不会有人真正要害我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我就是知道!”赖老六靠在角落里,敲起了他的破瓷碗,他的眼中写满故事,他的脸上尽是风霜,“孟婆汤,夜还乡,一碗进肚暖泱泱,泡馍孙,情分深,寒夜老酒一口闷,贾三包,杠里敲,喂得老赖添肥膘,裤带面,言必践,长河万里来相见……”
他轻轻地念叨着,每一个人的名字,每一个人对他的情分,他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正因为如此,他更相信,兄弟永远不会去害他。
孟婆婆听着,也不说话了,她知道她已不必再多言,此时无声更胜有声。
面摊马,泡馍孙,红柳张,伍娘,包子贾,赖老六,小不点,孟婆婆,这八个人,就是长安城中的市井八义,也是金刀门中最得意的暗桩组织。
仗义每多屠狗辈,所以他们,在这繁闹乱市也可以因为意气相投而结为生死之交。
他们常年生活在市井之中,在这条来来往往的人最多的街上,警惕着最危险的人,做着最见不得人的事。
现在,最危险的人已经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