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既是脏东西,那就应该扫出去。”
他说着,已经又将鱼竿一甩,钓钩直直勾住了尸体的喉咙。
钓竿已经又回到了他的肩上,就见一个白发老翁用丝线拖着一个死人,一步一步慢慢地往门外走去。
他路过三老板的时候,停了下来,看看他,又看看洛卿云,“洛丫头,这个也是脏东西么?”
在他的认知里,洛丫头可是个很爱干净的人。
是脏东西,就得扫出去。
只不过他扫地的样子,实在是有些不好看。
“脏东西得让人扫,野狗可是会自己跑的。”她轻描淡写地说着,已从另一处案几上取出了一饼茶。
“野狗虽然会乱跑,可咬着人了总是不好的。”
“幸好,被驯养过的狗,总还是听话的。”
“可我明明记得,狗这一辈子只会认一个主人的。”
“有些狗是喂不熟的,当然是谁给的骨头更多,就朝谁摇尾巴。”
三老板的目光从哀求变得窃喜,又从松了一口气中感到一丝愠怒。
他当然不想承认自己是狗,可又得逼着自己当狗才能偷生,还有什么比这更羞辱的事呢?
可他一看到老人轻轻地一挥手,就将哑奴的尸体扔出去十几丈远,扔到了江里,尸体便顺着江流漂走了。
比起当个脏东西,似乎还是当狗更好一些。
他不敢转身,只是一步一步地向后退着,想要退出门外,却又被一个甜美而催命的声音叫住。
“喂,你。”洛卿云踮着脚望着他,那个快要消失在门口的身影,“总共五百两银子,明天别忘了差人送来,堂堂金刀门总不会赖人账的。”
看着那个连滚带爬消失在黑暗中的身影,渔夫才轻轻叹了口气道,“唉,他们的臭银子你也要?”
“人是臭的,银子可不臭。君子爱财,锱铢必较,取之无道,用之有道。我若是不去贪他们这些人的臭银子,你们哪来这么好的酒喝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