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当然记得。
那时还是小编辑的他,去挖角刚刚崭露头角的诺拉,怎么说服对方的呢?
自然是痛斥对手的无耻压榨。
之后哪怕双方给的条件一样,心有芥蒂的诺拉,依旧选择了将书交给兰登书屋出版。
当然这其中也有兰登书屋宣发的实力更强的因素。
不过他明白诺拉的意思,那就是作家虽然也看重钱,但却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,特别是在新人阶段,给于足够的尊重,往往会收获一辈子的友谊。
可知道归知道,却并没有多少人去做,因为新人的陨落率实在太高,友谊在利益面前也太过脆弱,身为数一数二的大出版社,与其费心培养新人,还不如直接动手挖角。
这还没什么,真正让他头疼的是诺拉开口的另外一层含义,那就是她看上亚当了,让他给她个面子。
诺拉是真正的顶级作家,每本书都能卖出以百万本为基数的复印本。
亚当之所以没听过诺拉的大名,那是因为亚当是正经人,对这类带颜色的言情书籍不感兴趣,别说没看过,听都没听过。
她的书籍,在少男少女中广为流传,陪伴他们成长,名气甚至传到国外,就算在兰登书屋这样的大出版社中,牌面也是杠杠的。
对于她,兰登书屋必须小心翼翼的哄着,生怕伤害了彼此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,因为功成名就的她,自带海量流量,随时能甩开兰登书屋。
“邓肯先生,要不,我们回办公室再谈谈,一切好商量嘛?”
杰克·瑟夫心中憋闷,可是却从心的挤出笑容。
“也好。”
亚当心中了然,微笑接受了邀请。
这种好事,其实并不突兀,因为他经常遇上,比如哥大面试时那热情帮他申请助学金的女老师。
对于别人的示好,亚当已经习以为常、安之若素了。
“不介意我听听吧?”
诺拉笑道:“我也想拜读一下亚当你的大作呢。”
“当然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