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算什么?你没去过北方兄弟!翻越阿尔卑斯山后,你可以看见两个人那么高的棕熊!!”
“棕熊算什么,北非的狮子那才叫一个生猛啊……”
这些人就是角斗士们的最大支持者,没有这些富商们在场内一掷千金,角斗场是开不下去的。
加拉德斯默默的笑了笑,弗里克斯是和他一同出道的角斗士,他因为表现良好,所以从残酷的决斗场里出来了,混到现在,变成一个富商。
而当时,“加拉德斯,大英雄,令人心碎”这样的呼喊声不绝于耳,这里的心碎并非指代他的失败,而是他获得自由时,许多人的遗憾。
支持者们再也见不到这位角斗士全力的战斗,仇人们无法看见他血染沙场,看见长矛刺穿胸膛。
他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,开始孤身一人去异国打拼。
这注定是艰难的,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生都洗不掉的奴隶印记。
还好,经过多年时间的努力,他还是成功了,攒了点钱,可以通过运货来赚取一点佣金。
可前几天,他押送货物的车队在荒原上遭到了敌对的犹太人袭击,他竭尽全力,也仅仅只是保住了自己一条性命,再也无法向客人们交差了。
如今,他再次回归这座城市,却已经换了一个身份。
年轻的面庞已经不再,胸膛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。
那是一只狮子抓出来的痕迹,是狰狞的血痕。
直到现在,依旧未曾改变,哪怕愈合都少了一块肉。
他还记得那只狮子的名字,主持人和观众都叫他“凯撒”,是狮子中的皇帝,被人类囚禁的皇帝。
每次它甩着头出场的时候,周围的客人们就极尽癫狂的欢呼着,鲜血仿佛更能刺激人们的感官,而激烈的反抗更让他们激动得打抖。
加拉德斯发出愤怒的咆哮,用尽浑身解数展现出自己的肌肉,自己的胆魄,自己的拼命。
他使用盾牌迎接皇帝的尖牙利爪,他使用长矛进行反击。
他必须尽力。
只有这样,才会得到客人们的赏识,当他们愿意把这位角斗士保下来的时候,那么从小被贩卖到庞贝的加拉德斯,就真的重获自由了。
很幸运的是,他杀死了皇帝,用长矛三次捅穿了它的腹部,而自己的背上和胸口也留下了三条深可见骨的抓痕,一条肋骨也被斩断了。
也正是因为这最后一战,他被城主和几个富豪同时特赦。
对于这座喧嚣的城市,他充满愤恨,因为它在自己的生涯前半段,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。
没有进过这种角斗场,就永远不知道修罗场的含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