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说,这个市场不都是一样的吗,你抄袭我,我抄袭你……
而且,他极度怀疑,姜宁的这个奶茶配方,搞不好也是抄别人抄来的(恭喜你,真相了!)。
姜宁这次来省城已经熟门熟路了。
她甚至在考虑,既然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要往这边跑,乘大巴再打车什么的也太麻烦了,不如买辆车代代步。
在过些年,人人家里都有汽车了,这实在算不上什么。
只是在这个年代,汽车这种奢侈品是真的很贵,就像陆鸣这个月刚买的奔驰,一百二十八万,可以说把前两年赚到口袋里的钱都砸下去,就为了一辆车!
她倒用不上开大奔的程度,有一辆代步车就行了,主要是方便她省城和县城往来。
她既然有这个意向,还跟其他人打听了,作为合伙人,姚琛和曹苏寅也觉得挺有必要。
于是,合伙人大手一挥,以公司的名义给她配了一辆车。
以公司名义买的车辆,从法律角度来看,这辆车就属于公司所有,在入了公司的固定资产后,可以依法进行地税。
而且汽车产生的折旧,也可以作为公司成本列支,以减少公司应税利润,从而减少应纳税额,汽车的费用,包括保险费、燃油费,和修理费什么的,也可以作为公司成本列支,也能减少应纳税额。
反正怎么看都比个人买车还划算。
再说,作为合伙人,还是公司的股东,给配备一辆车实在算不上什么,其他公司也都是这么干的。
他们合伙的公司,大老板自己都有钱,也有车,倒是用不上,给姜宁买一辆,却很有必要。
每个月例行会议,每季度股东会议,还有每个财年也要开会,她从县城来回的确是不方便。
不过,姚琛还是再一次地诚邀她在省城安家落户。
这件事,姜宁早就有所考虑了,但还不到时机,等她的奶茶分店开起来再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