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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小沅开窍!(9 / 10)

还有床头柜上的玻璃杯。

冬天,大马路上气氛肃杀,行人裹着羽绒服低着头匆匆地走着,寻找下一个有地暖的商场。

纪沅穿得挺多,他一到冬天就立志把自己裹成一个球,微博上还有给他跟应舒涣做对比的,因为是好友的缘故,对比起来就特别惨烈,惨烈到出圈了,路人都觉得这两人能做朋友真是离奇。

左边图片是纪沅里三层外三层,棉裤加绒马丁靴,就只有巴掌那么大的脸直接埋在了围巾里,冬天只看得到一双眼睛——他有时候还会戴帽子。标志是手里永远捧着的“建京市公安局见义勇为一等奖”赠送的保温杯,里面泡的茶每天都不同。

右边图片是应舒涣冬日两件套,低领毛衣加风衣——有时候风衣会变成针织衫,破洞牛仔裤和板鞋,总之怎么少怎么穿,手里永远拿着他的游戏机。

这组图片还上过热搜。

纪沅揉着脸颊,刚裹上围巾,就看到一辆高调无比的幻影停在马路边上。

生怕别人不知道这儿来了个公子哥。

应舒涣没在车上,他一只手拿着红薯,一只手拼命地跟纪沅招手。

在肃杀的冬天,应舒涣的活泼显得十分可贵,甚至让纪沅产生了春天就快到了的错觉。

应舒涣踩着人行道过了马路,把红薯塞到他怀中,“我十块钱买的。”

纪沅:……

“五块钱就有两个,你被宰了。”

应舒涣哪里知道红薯是五块钱能买两个的!他还是刚知道这玩意儿竟然是在铁皮桶子里烤的!

——他平时只见过红薯剥好切块的样子。

可能是老板看他开豪车,故意给他挑了个巨大的,卖了他十块钱。

纪沅肚子有些饿,直接咬了一口,咬的急了,嘴角落了一点黑灰。

热腾腾的红薯到了胃里,纪沅的心情也变好了,准确来说,是看到应舒涣的时候就变好了。

他认为应舒涣身上有一种可贵的品质,那就是:白痴。

因为情商不够他想的太多,家里又将他娇娇气气的养大,导致他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,是永远天真活泼的,宛如活在童话世界中的公主。

这样的人,有一个好处,和他在一起,会降智。

智商一旦降低了,考虑的东西就不多,想的不多,人也就快乐了。

纪沅虽然知道这是极其危险的事情,但是和应舒涣在一起的时候,他真的不用去思考任何需要他思考的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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