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了想,罗杰又继续说道:“至于【量子音乐】部分,我们可以保证,每年产出的所有音乐相关内容,比如说mtv,巡回演出的纪录片等等,至少有三分之一,会按照一个合适的价格授权给康卡斯特,剩余的三分之二,在同等条件下也会优先授权给贵公司旗下的电视网和网络媒体。”
顿了顿,罗杰补充了一句:“当然,合作是相互的,康卡斯特方面,也应当每年拿出固定的资源用于为【量子娱乐】旗下的作品做宣传和推广,具体的方案,可以由我们两家公司的市场部门去谈。”
这是比较常见,也比较基础的合作。
由于只是第一次见面,罗杰并没有谈得太深入。
一上来就说“我们联手搞定新闻集团吧?”这样的话,对【量子娱乐】不会有任何的好处。
“合作方向上没有太大问题,不过细节方面需要详细再谈,这些就让专业的人去做吧。”
布莱恩-罗伯兹想了一会,没有从这个简单的合作方案中找出什么对康卡斯特不利的漏洞来,点点头答应下来。
下一刻,布莱恩-罗伯兹话题一转,说道:“正如我前边所说的,‘战略合作伙伴’,和一般的合作者完全不同,我认为,我们应当进行适当比例的股权置换,以加深和稳固这种合作关系。”
“股权置换没问题。”
罗杰点点头,又问道:“但置换方案呢?交换比例如何确定?是扩股,还是以现有股份置换?”
股权置换最麻烦的地方在于,对于一家公司的股价评估。
上市公司还好,其市值都是公开的。
就算在大规模的“交易”当中有所浮动,也不会相差太大。
但若是非上市公司,确定一个估值,就很麻烦了。双方之间,往往也会比较容易出现大的分歧。
以【量子娱乐】的情况而言,估值低了,罗杰肯定不愿意,估值高了,康卡斯特又会觉得亏。
仅仅只是这一点,就注定要谈很久。
另外,在股权置换的时候,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方法。
一种是以现有的股份进行交换,这种情况不会对两家公司的市值有太大的影响。
另一种,就是增发一部分股份,然后让对方的公司用自己的股份折价,将增发的股份买下来。
这就会对公司的市值、估值产生影响。
若是股权置换的比例高一些,这种影响往往还会比较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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