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却也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,在巡演现场的舞台上更加出彩,或者说更加“会抢风头”的安妮,才是乐队真正的核心。
看上去,马修就是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。
罗杰正想要反驳,又听到马修小声嘀咕了一句:“你又不懂乐队!”
听了这句话,罗杰忍不住笑了。
虽然说很大程度上,是因为罗杰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,但无论原因是什么,事实就是,罗杰和他的乐队,已经是这个年代的摇滚乐队中最为出色的那一个,没有之一。
若是自己都没资格对一支乐队的组建和发展做出评价,那这个世界上,有资格谈论这件事的人,恐怕也找不出几个来了。
不过以罗杰如今的眼界,自然不会和马修这样一个孩子生气。
更何况,对方还是自己乐队的粉丝。
虽然看上去粉安妮更多一点,但无论如何,得到好处的都是自己的乐队。
想了想,罗杰决定按照预定的剧本继续下去。
“这样吧,光说没用,我来给你表演一下?”
罗杰伸出手,指了指对方身上背着的吉他,问道:“可以借我用一下吗?我来给你演示一下我的方法。”
听到罗杰的话,围观的人群中立刻发出了一阵起哄的声音。
无论在哪一个国度,看热闹不嫌事大都是人们的天性。
原本马修并不想让罗杰碰自己心爱的吉他,但听到周围人的起哄,马修顿时忍不住了,气呼呼地将吉他解下来,塞到罗杰的手里,“给,我看你能弹出个什么来!”
这个年龄,正是死要面子的年纪,哪怕是错了,都要硬着头皮强硬到底。
何况,在马修的心里,并不觉得自己的观念有什么不对。
大多数乐队,不都是这样的吗?
吉他手是乐队的绝对核心,其它所有人,包括主唱在内,都是给吉他手打工的工具人!
事实上,在玩摇滚乐队的人中,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不少。
——当然,他们大多都是吉他手,而且是那种更加喜欢炫耀自己技术,而不是与乐队做整体配合的吉他手。
在罗杰对自己的定位里,自己首先是一名“创(chao)作(xi)者”,其次是贝斯手,最后是一名主唱,根本没有“吉他手”这样的兼职定位。
不过,和安妮在一起这么久,在安妮的影响下,罗杰也和对方学过一段时间,虽然不可能弹奏得很好,但至少也是合格的水准。
而且,这所谓的“合格”,是以职业摇滚乐队的标准来判定的。
罗杰没有理会马修的心思,接过吉他,略微调试了一下,确认音准没有问题之后,便是向马修的几位同伴开口道:“抱歉,麻烦你们了,我们再来一次《摇滚乐》,可以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