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于这一点,可以说,在唱片业内,除了极少数从其它行业,例如影视明星转行过来的人之外,每一个人,都要经历第一份“卖身契合约”。
而随着明星的成名,许多早期的作品,版权价值比后来的作品更高,这种情况其实是很普遍的。
毕竟,不说大多数,至少一半的明星,其最经典的作品大多诞生于出道的前几年,反而是后来名气高了,咖位更大牌了,推出的作品质量反而开始下降。
虽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,但对于碰巧是这一类人的明星们来说,即使在第二份合约中赢回了“留住自己版权”的权利,实际上也并没有赚到什么。
而卢西恩-格兰奇和【量子音乐】所提出的“全新的合作模式”,却是完全颠覆了这一“传统”。
直接将所有的版权全部归还给明星,【量子音乐】仅仅只要求包括发行权、版权运营权在内的独家授权,并从中抽取适当比例的抽成作为成本维持和利润来源。
事实上,许多明星对于这一点并不在意。
原因很简单,绝大多数的明星,都没有自己运作版权收入的能力和经验,即使版权留在自己手中,也是要委托给唱片公司来代理的。
就算是勉强自己开一家公司来运作这些,从收入角度来讲,或许还不如委托给大厂牌来代理。
像【量子音乐】这样的发行大厂,无论是推广能力还是渠道资源,都远远超出“明星”这一身份可以获取到的资源,哪怕扣掉代理佣金之后,明星们所取得的收入也要比自己来运作更加的高。
在新的合约模式发布之后,唱片业内立刻一片哀嚎。
无数唱片公司纷纷惊慌失措,大呼“狼来了”。
而原本正在与索尼-bmg、华纳唱片谈判,准备跳槽的明星们,一大半都当机立断地中止了谈判,转而观望起来。
能够成名的明星,没有一个是白痴。
就算有些明星自己的智商不够高,身边也绝对不缺乏能够及时提醒他们的“聪明人”。
见风使舵,利益最大化,这些都只是最基础的操作。
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之后,【量子音乐】倒是没有急于大张旗鼓地挖角,而是由卢西恩-格兰奇等高层牵头,一个一个地和旗下的明星,以及已经签约,但还没有正式出道的新人去谈判,修改、替换原有的合约。
唱片公司主动“发福利”,又是多送分成,又是更改版权条款的,自然没有人会拒绝。
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收入太高,也没有人不愿意留下自己的版权。
虽然【量子音乐】拿出的新合约,基本上都没有多少“签约金”,而且还提高了签约年限,但在更高的预期收入和版权的刺激下,不出一周的时间,【量子音乐】旗下的签约歌手、乐队,所有人都在新的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普遍来讲,包括还没有出道的新人,再到一线大牌在内,所有人的发行方佣金都有所降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