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批版权本身的收益,对【量子音乐】来说倒是没有太大的价值。
但重要的是,由于这批版权的质量极为出色,以此为筹码,完全可以带动【量子音乐】手中一百多万首歌的版权收入。
诸如捆绑销售、捆绑授权之类的操作,在音乐版权运作当中简直不要太常见。
以高质量的歌曲版权带动那些不太值钱的版权,一向是唱片公司的惯用手段。
——事实上,当初时代华纳选择成立华纳唱片,就是因为不愿意在这一方面遭受其它唱片公司的“剥削”,降低华纳兄弟影业使用音乐版权的成本。
罗杰也很清楚,劳伦斯兄妹之所以要在协议里注明“无条件回收权”,是为了等一个结果。
等【量子音乐】与环球音乐集团之间的战争分出胜负。
如果【量子音乐】赢了,那就一切好说,该合作的事情就继续合作下去。
如果最后的赢家是环球音乐集团,那么劳伦斯兄妹可以立刻抽身走人,与环球或者索尼进行合作。
有能力将这批版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的,又不是仅仅只有【量子音乐】一家。
仅仅只是这一个协议,劳伦斯兄妹的立场,已经是表现得很明显了:看在过去的合作上,对【量子音乐】表现出一定的善意和倾向性。
但真正决定劳伦斯兄妹立场的,仍然是【量子音乐】和环球音乐集团之间,谁能给出更大的利益。
如果双方的条件差不多,甚至【量子音乐】给出的条件稍差一些,但只要差的不是太离谱,或许大卫-劳伦斯和米拉-劳伦斯,都会更倾向于与【量子音乐】合作。
但如果环球音乐集团愿意给出远远超过【量子音乐】的好处,劳伦斯兄妹则必然反水,与环球结为盟友。
这也很符合大多数西方商人的惯性思维:人情的价值有限,唯有利益才是永恒。
即便有时愿意主动承担巨额的亏损,那也是为了更长远的利益去考量。
这种思维模式,和远东那种人情社会自然是完全不同的。
当然,即使在东方,人情社会,那也是过去的事了。
现在,虽然还没有到西方这样一切只看利益的程度,但也早已有了这样的苗头。
对于这种行为,罗杰自然是十分不喜欢的。
但是不喜欢也没办法,现在是罗杰和【量子音乐】有求于人,对于劳伦斯兄妹表现出来的态度,罗杰也只能忍下这口气。
【量子音乐】是一飞冲天,还是就此沉沦,至少有一半,是取决于劳伦斯兄妹的选择。
在这种情况下,就算是真的打了罗杰的脸,罗杰也不会轻易和劳伦斯兄妹翻脸。
更何况,劳伦斯兄妹所做的,只是“所有人都会做的选择”,只是这个选择,在劳伦斯兄妹自己都意识不到的情况下,让罗杰感到了一些反感。
这点个人喜恶,在【量子音乐】的未来面前,根本不值一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