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不光是挖角。
严格来说,挖角只是环球音乐集团,针对【量子音乐】无数小动作之中,威胁性最低的一个。
原因很简单,大牌明星和具备出众潜力的新秀,合约都相对严苛得多,至少在防备挖角方面是如此。
如果要以付出违约金的方式强行挖角,环球赚不赚先不谈,【量子音乐】肯定是不会亏的。
得到的金钱补偿,足以弥补一个大牌明星离去的损失,除非环球有本事挖走【量子音乐】旗下所有的大牌明星。
但这显然不可能,不说吉姆、泰勒等一众和乐队关系密切的人,单单只是罗杰的【darkness】乐队自己,就不可能把唱片合约改投到环球旗下去。
想了一会,罗杰岔开话题,随口道:“乐队的事先不说,你呢?现在打算怎么办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
吉姆摇了摇头,显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。
稍稍犹豫了片刻,才说道:“可能会重新找人组个乐队吧,反正我想公司不会吝啬一份唱片合约的,不是吗?”
不说有罗杰这层关系在,单单只是凭借吉姆的个人能力,任何一家在摇滚乐有所发展的厂牌,都不可能拒绝给吉姆开出一份唱片合约。
当然,合约的具体条款就未必会让人感到愉快了。
不过以罗杰和吉姆的关系,或许不太好明着破坏唱片业的规则,但也不至于将吉姆和他的新乐队压榨得太狠。
“有没有考虑过单飞?”
罗杰忽然想起了前世那位号称“吉他之神”的黑人,开口道:“组建一支纯粹依附于你的乐队,但无论是专辑还是演出,都只用你自己的名字。”
这种模式,在摇滚乐坛其实有很多先例。
远的有鲍勃-迪伦、吉米-亨德里克斯、大卫-鲍伊等等,而近一些的,则有艾薇儿、玛丽莲-曼森等等。
这些名义上是“摇滚solo歌手”的音乐人,实际上都有自己的乐队。
当然,除了少数最硬核的歌迷以外,外人很少去关心他们的乐队叫什么名字,成员都是谁。
罗杰所想到的,就是吉米-亨德里克斯。
两人虽然在肤色上没有半点关系,但某些方面却是很像的。
吉姆的吉他水准并不比安妮逊色,换句话说,也不比前世的吉他之神,吉米-亨德里克斯逊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