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后者在好莱坞任何一家电影公司都有不少,哪怕没怎么投资精力的【量子影业】内同样也囤积了三位数的剧本版权,其中绝大多数压根没有被拍成电影的价值,哪怕仅仅只是投资十万美元的b级片。
反正买下一个非知名编剧的剧本,需要付出的代价近乎于零,扔到那不拍也算不上什么浪费。
万一随着时代、观众审美等因素的变化,导致某一部剧本有了价值,那时候再启动立项审核也就是了。
上万部这样的剧本之中,只要有一部最终立项,这笔投资就是赚的。
好莱坞的编剧,尤其是原创剧本的编剧,和太平洋对岸的网文作者一样,永远处于整个行业的最底层,属于被无条件剥削的对象。
像是什么全部版权以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超低价格买断——比如说一部剧本仅仅几千美元——这都属于最基础的操作,由于全部的版权都归制片方所有,编剧没有权利对自己的作品提出任何的意见,甚至于为自己的作品写一个续集,都会被制片方起诉侵权,就像是鬼吹灯的作者一样。
若仅仅如此倒也罢了,在好莱坞,还有一个更加司空见惯的情况,和某点曾经提出的霸王合约中的部分条款有某种异曲同工之妙:百分之九十九的编剧,只是制片方聘用的“枪手”,连在自己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都没有。
正是因为编剧的地位如此之低,所以自从编剧工会成立以来,几乎每一次基础分成合同重议的年份,好莱坞都会爆发一次编剧大罢工事件,且往往会拖上数月之久。
像是在去年(2007年)的时候,就刚刚出现过一次持续超过三个月的编剧大罢工,造成了数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。
(注:以上这段是真的,其实我一直觉得某点的合同是跟好莱坞学的。这章本来是几个月前的存稿,因为前几天众所周知的那件事稍微修改了一下这章,加了这么一段。)
……
在联合收购卢卡斯影业方面,罗杰与鲁伯特-默多克达成的协议与一开始的时候,罗杰和詹姆斯-默多克商谈的内容相差不大。
《星球大战》和《印第安纳琼斯》系列归二十世纪福克斯所有,包括工业光魔在内的其余资产则归【量子影业】所有。
唯一不同的是在出资比例上,不再是双方各自出资百分之五十,而是【量子影业】出固定的二十亿美元,无论最后完成谈判时的收购价格是多少,剩余的部分由二十世纪福克斯以股权或者现金的方式补足。
按照卢卡斯影业目前三十到四十亿美元之间的评估,若是不考虑溢价收购的因素,哪怕是按最高价格,二十世纪福克斯需要出的钱也只是一半而已。
而且这一半当中,大部分还可以用股权来代替,实际根本花不了多少钱。
在双方的协议当中还有一项补充条款,若是最终收购失败,所产生的费用由【量子影业】承担,且【量子影业】需要额外向二十世纪福克斯支付一笔最高不超过一亿美元的资金,用于补偿二十世纪福克斯在收购过程中损失的时间和人力资源。
除此之外,若是收购成功,二十世纪福克斯有权在未来三年内,以最高不超过二十二亿美元的价格,买下【量子影业】手中那部分卢卡斯影业的资产。
毫无疑问,这笔交易,仍然是二十世纪福克斯,或者说其背后的新闻集团占了一个不小的便宜。
某种程度上来说,三十亿美元的低息贷款,是收买默多克家族而给出的好处。
而这笔半卖半送给二十世纪福克斯的好处,则是让老默多克争取新闻集团其它股东支持的筹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