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支乐队有一个水准在及格线以上的创作者,这总该有吧?
但偏偏,就连这样的要求,这些乐手都无法达到。
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在于,创作者是什么位置,他写出来的歌,就会完全忽视其他乐手乃至于主唱的作用。
比如说一名吉他手写出来的歌,恨不得在整首歌里都填满大段大段的吉他solo,鼓点?稳一下节奏就行!贝斯?反正观众也听不到,只管按你的F和弦,千万别给我秀什么花里胡哨的操作!
至于主唱?抱歉,哪凉快哪呆着去,这歌没歌词!
这种作品……
Emmm,反正罗杰看完之后,就只有一个感觉:这届创作者的素质不行!
“你真的决定了?”
安妮抓着罗杰的手,目光中有些担忧:“你应该清楚,一旦你大量的拿出水准线以上的作品,会引起什么样的关注。”
任何一个创作者,其效率,或者说“灵感”,都是有限的。
别的类型姑且不论,在摇滚乐这个领域当中,即使是那些以高效而闻名的创作者,每年最多只能拿出一两百首“片段”,然后挑选其中优秀的几十首补充完整,形成完整的音乐。
事实上,很多经典的歌曲,都来自于一小段不知道从哪钻进脑海里的旋律,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扩充完整。
最典型的例子,莫过于披头士乐队的《昨日(Yesterday)》。
就算是将这个数字再翻一倍,每年一百首歌左右,如果全部,或者至少是其中的大多数都在水准线以上,还要涵盖不同的摇滚类型,这已经是一个极为耸人听闻的数字了。
而一旦决定用自身的“创(chao)作(xi)能力”来弥补MAD唱片的困境,罗杰所需要拿出的,就不是每年几十首、上百首歌这么简单。
至少,也要在五年之内,拿出上千首作品出来,才能支撑得起十支以上不同类型的摇滚乐队的发展。
如果时间继续延长下去,即使是罗杰大脑中的歌曲数量够多,迟早也有用完的一天。
当然,后者暂且不论。
单单只是前者,所带来的影响,就会让罗杰受到极大的关注。
就算是用笔名来开马甲,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。
对于有足够权势的有心人而言,一个马甲背后的真实身份,根本是瞒不住的。
这也是罗杰一直担心的事情。
有些事可以被归结为“天赋异禀”,但若是天赋异禀到了离谱的程度,那就会引起人们的各种猜测和联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