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又不是安妮,我哪知道她怎么想的?”
胖子摇头道:“但是我能看出来,她对你和别人不一样。如果你没准备好接受,最好仔细考虑一下该怎么做。”
罗杰心里快速回忆着和安妮相处的画面,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说道:“我会慎重考虑。”
罗杰不想在这件事上继续纠缠下去,随口岔开话题,说道:“关于公司权利结构的改组,我有一些想法。两家公司现在都是总裁和ceo并存,我觉得总裁这个职位可以取消,由ceo对董事会负责就够了,再设立一个首席运营官,代替原先的总裁和执行总裁。首席运营官之下,就是各个部门的负责人,不需要那么多的副总裁负责公司的各项事务。”
罗杰所说的,是一种在未来会变得十分常见的公司高层结构。
董事会是一家公司的最高层,但并不经常插手公司的运营,仅仅只对重要决策进行必要的审核。
而在董事会之下,公司的最高领导人就是ceo(首席执行官),负责把控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核心项目的方向。
至于首席运营官(coo),权利要低于ceo,也不会直接与董事会产生交集,实际上相当于是ceo的“管家”,将ceo的决策具体地执行下去。
而在coo之下,就不需要再将权利分散到“副总裁”这一级,各个部门的总监或者经理,直接对coo负责。
这样的权利构架,对ceo、coo这两个职位的要求较高,尤其是后者,必须是一个近乎于能型的人才。
但好处也是十分明显的,精简的公司结构,使得在人力方面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,并且也会很大程度上减少内耗的损失,提高效率。
在后世,这种管理层模式从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开始流行,很快就成为许多大公司之间的主流。
“权利集中?”
胖子很快就想清楚了这其中的好处,却也有些担忧:“没有权力制衡的话,我们会不会失去对公司的掌控?”
为什么一开始,三支乐队一起成立d唱片的时候,要同时设置ceo和总裁这两个职位?
虽然说“总裁”也是由卢西恩-格兰奇一直兼任了下去,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,但那是因为公司成立没过几年,金属猴子和a乐队就选择带着《美国偶像》项目退出,没有必要再对卢西恩-格兰奇的权利进行限制。
实际上,在一开始,同时设置这两个职位,目的就是防止ceo的权利过大,导致公司内部失控。
“没必要。”罗杰显然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,毫不犹豫地开口道:“现在的情况和以前不一样,d唱片和百代,我们都是绝对控股方,只要把握住董事会审核这一关,公司就不会失去控制。”
“确实是这样。”
胖子思考了一会,赞同地点点头,却又提出了一个问题:“但是这样做的话,我们会很忙。董事会的工作确实比ceo、coo要少很多,但也要占用我们大量的时间。”
“这是迟早的事。”
罗杰对这个问题也有些头痛,但并没有好的解决办法,略带无奈地说道:“我们想要往唱片业顶端发展,就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。即使是让公司高层之间互相制衡,难道我们要插手的事就会少了吗?不,只会更多!”
停顿了片刻,罗杰再次强调道:“如果只想做超级巨星,我们根本没必要成立d唱片,没必要并购百代。既然选择了这条路,我们迟早要从明星变成商人,这只是时间问题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