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杰脑补了一阵,但对于到底会有多大的差距,却也没有个明确的概念。
“这件事,再议吧。”
罗杰摇了摇头。
大几千万美元的预算,确实是一笔巨款,但也不至于让乐队舍不得。
问题仅仅只在于值不值得。
明星这个职业,本质上就是一门生意。
既然是做生意,为的当然是盈利。
哪怕没有直接的经济收益,名气、影响力的提升,从长远来看,实际上也是和金钱划上等号的。
只要能够从其它地方把这笔投资赚回来,就是值得的。
如果这场演出的成本控制在两三千万美元,罗杰根本不需要考虑。
到了乐队现在这个地步,人气和影响力每提升几个百分点,所涉及的利益都要以千万美元来计算。
但如果不控制投入,亏损太多,即使是乐队的收入惊人,也未必承受得起。
尤其是在d唱片连续提出了三项涉及大笔开支的发展计划,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。
小钱也就罢了,涉及大几千万美元的开支,必须是要精打细算。
思量了半天,罗杰依然没有下定决心。
涉及几千万美元,罗杰一个人下定决心,也没什么用,还是得等乐队的假期结束,和胖子、安妮……
呃,安妮就算了,这家伙百分之百又会丢下一句“你们做决定就好了呀!”
至少也得和胖子商量商量。
想到这里,罗杰干脆不再多费脑细胞,对汉克吩咐道:“按照你说的两种方案,让人分别做一份报告来,重点在成本预算,演出效果,可吸引到现场的观众人数,以及舆论话题性四个方面。”
顿了顿,罗杰又说道:“不用太着急,两个月之内完成就可以,多做一些针对性的调查。如果需要资金,让玛姬审核之后去找会计师拿钱。”
这个玛姬,当然不是《行尸走肉》里的玛姬-格伦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