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海外票房方面,落到《后天》项目组手中的比例更低,但总数却要略多一些。
全球相加,《后天》项目组在票房方面的收入大约是1.2亿美元,正好和制片成本持平。
看起来很不公平,但好莱坞的规则就是如此。
院线方和发行方,站在整个产业链的顶端,制片方只能吃点残羹剩饭。
六大之所以是六大,不是因为他们拍出了多少经典影片,又掌握着多少明星资源,而是因为仅有六大才拥有完善的全球发行体系。
事实上,罗杰得到的这待遇已经算是不错的了,至少二十世纪福克斯还算讲“良心”,将宣发成本算进了发行方抽成的百分之二十五当中。
若是换成彻底的圈外人,比如热衷于投资好莱坞的亚洲资金,二十世纪福克斯绝对敢将宣发费用折算进制片成本当中。
好莱坞绝大多数的商业电影,宣发成本至少也是和制片成本持平,甚至更高。
以这部《后天》为例,宣发成本就达到了1.1亿美元,只比制片成本少了不到一千万。
二十世纪福克斯提出这样的条件,并非是良心发作,而是因为罗杰是北美娱乐圈的“自己人”,虽然不属于好莱坞,但却也了解好莱坞的规则。
那些对付圈外人的手段,罗杰根本不会上当。
咳……扯远了。
乐队在《后天》电影中占据的投资额度是百分之四十五,收益分成比例也是一样。
这也意味着,仅仅只是票房收入上,乐队就收回了当初投入的5400万美元成本。
而好莱坞电影发展到现在,票房收入并非是一部电影收入来源的大头。
在二十世纪福克斯的运作之下,《后天》的各项版权授权很快就卖了出去。
首轮电视台播放权卖给了自家的FOX电视台,收入800万美元。
DVD、录像带租赁授权以1100万美元加低比例分成的方式卖给了录像带租赁行业的巨头百事达。
还有《后天》主题的服装、饰品、快餐、饮料、乃至于玩具等等。
再加上海外的授权,单独一项收入看起来不起眼,但全部相加,仅仅已经卖出去的,就达到了惊人的三亿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