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注:迈克尔-杰克逊对漫威提出过两次收购,分别是1996年破产之前和2002年《蜘蛛侠》上映之前,本书改成一次,时间折中。)
不过这几年,漫威的境遇要比以前好了不少。
2002年,版权落入到索尼手中的“蟑螂侠”电影大获成功之后,对漫威旗下漫画角色感兴趣的电影公司就开始多了起来,提出的报价也越来越高。
依照评估公司的评估,除去已经卖掉的角色版权之外,漫威手中还握有近5000个漫画角色的版权,按照现在的行情,总价值大约在6亿到10亿美元之间。
这个数字让罗杰紧紧地皱起眉头,哪怕是一半,罗杰也很难拿得出来。
除非拿乐队手中的歌曲版权,以及MAD唱片的股权一起去做抵押,否则绝对不可能拿到6亿美元以上的贷款。
即使是抵押,拿到这么多钱的可能性也很低。
这就意味着罗杰几乎不可能买下漫威。
不提别人愿不愿意卖的问题,单单只是资金,罗杰就拿不出来。
而如果只考虑少数几个角色……
或许有操作的可行性,毕竟漫威身上还背负着大笔的债务,资金压力非常庞大,出售一部分角色版权换取发展的资金,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,漫威的董事会或许不会十分排斥。
但是,这个世界的漫威角色,和前世几乎完全不同,唯一一个一模一样的角色就是美国队长,而这又是漫威绝对的核心,根本不可能买走。
在剩下的五千多个角色当中,罗杰根本无法判断哪个角色会是这个世界的钢铁侠、绿巨人、雷神或者黑寡妇。
至于另一家和漫威齐名的DC,那就更加不用考虑了。
早在六十年代,DC就被华纳兄弟影业收入囊中,成为时代华纳这个传媒巨头手中的一把利刃。
尽管再过十几年,DC的超级英雄在大银幕上和漫威的迪宝宝尬舞团根本没法比,但在过去的几十年里,包括现在,正义三巨头都是大银幕上超级英雄的绝对霸主。
不说罗杰拿不出足够的钱,就算开出数十亿,乃至于上百亿美元的预算,华纳兄弟也不会出售这颗摇钱树。
“蟑螂侠……这名字简直……还不如蜘蛛侠呢。”
罗杰又翻看了一遍手中的资料,满嘴的老槽不知从何吐起。
毫无疑问,未来的漫威,绝对是一个完美的聚宝盆,吸金能力足以让任何从事娱乐行业的人羡慕不已。
但这块肉太肥,以至于罗杰根本吃不下。
然而要放弃,却总有些不情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