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保的声音在罗杰身后响起:“我建议你在他们成为大明星之前去要个签名,以后会很值钱的。”
弗格森这个姓氏在英国很常见,但留给罗杰印象最深的,却是曼联队那个脾气暴躁的苏格兰老头。
从外表上看,这对兄妹显然不可能和那个足球教练有任何关系,这不符合遗传学。
看得出来,这个大胡子酒保是这对兄妹的忠实粉丝。
还有另一件显而易见的事,他并没有认出罗杰的身份来。
这是很正常的事情,酒吧里的灯光本来就暗,罗杰又带着帽子,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,就算是熟人,也未必能一眼就认出来。
而且明星在镜头前和镜头外的外貌差别本来就很大,除非专门做过功课,比如艾米-罗森那种情况。
或者干脆就是对方的粉丝,否则大多数人也很难在大街上一眼就辨认出某个明星来。
“你和他们很熟?”
罗杰正想着刚才那一小段熟悉的旋律,随口问道:“可以帮忙介绍一下吗?我想和他们聊聊。”
大胡子见罗杰不像什么坏人的样子,而且在自己的酒吧里,也没什么好担心的,满口答应了下来。
过了半个多小时,兄妹俩的演出结束,被酒保叫了过来。
“理查德-弗格森,丽贝卡-弗格森,镇子上最出色的歌手组合。”
酒保给罗杰介绍了一下两兄妹的名字,又对两兄妹说道:“这位先生来自美国……”
“你们好,我叫罗杰。”
罗杰摘掉帽子,看了一眼酒保,说道:“你们看上去还没成年,我就不请你们喝酒了,果汁可以吗?或者来杯咖啡?”
“冰水就好。”
开口的是哥哥理查德,这家伙显然也没有认出罗杰来,疑惑地问道:“罗杰先生,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?”
“喂……”
罗杰摘掉帽子之后,丽贝卡的眼睛就瞪大了,拉了拉哥哥的衣袖,小声说道:“他是Darkness乐队的主唱!美国的大明星!”
虽然是在说悄悄话,但以酒吧里的环境,声音也不可能低到哪里去,这句话也传到了罗杰的耳朵里。
摘掉帽子,本来就是不打算继续隐藏自己身份的意思,被认出来也是预料之中的事。
罗杰没在意兄妹俩的窃窃私语,让酒保拿了两杯冰水过来,等两兄妹的悄悄话说完,才开口道:“刚才你们演奏的歌,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,是你们原创的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