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习惯了北美的口味,英国啤酒苦涩、泡沫偏多的味道和口感让罗杰有些不习惯,甚至有一种难以入口的感觉。
不过几口下去,渐渐适应了之后,反而觉得还不错。
英国的啤酒度数普遍偏高,不过对于罗杰这样的酒量来说,度数高一点反而喝起来更舒服。
扎啤杯很大,不过罗杰喝的也很快,几口就干完了一整杯。
将杯子重重地放在吧台上,轻轻敲了敲桌子,对酒保喊道:“再来一杯。”
“美国人?”
酒保是一个长着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,端着一大杯扎啤放在罗杰面前,或许是放得太用力了些,酒液都溅到桌面上了几滴,“工作还是旅游?”
英国和美国的官方语言都是英语,但众所周知,两种英语并不完全一样,比如Football这个单词,在美式英语中指的是美式足球,也就是橄榄球,而在英式英语中则指的是英式足球。
而在口音上,两种英语的差异更大,绝大多数人都能轻易地分辨出来。
大体上来讲,绝大多数英语地区讲的都是英式英语,仅有北美的几个国家,和夏威夷等少数国家,讲的是美式英语。
“口音很明显哈?”
罗杰拉了拉帽檐,开口道:“工作,大概会呆上半个月左右。”
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赞叹道:“顺便说一句,英国的啤酒很棒。”
“我们的足球更棒,还有音乐和美女。”
酒保和罗杰闲聊了几句,又端了一杯酒放到罗杰面前,指了指罗杰身后不远处一个很小的舞台,开口道:“这杯我请,好好欣赏演出。”
罗杰回头看过去,舞台上的灯光正好亮了起来,一对少年男女站了上去。
两人看上去都是十五六岁的样子,黑人少年明显是个黑白混血,而少女则是典型的英国下层平民女孩。
男孩拿着吉他,而女孩则坐在了钢琴前面。
旋律很有一种古老的感觉,像是五十年前的流行音乐,带着一丝黑人RB的风格,特点鲜明,节奏轻快,很能抓住人的耳朵。
“怎么感觉有些熟悉……”
音乐中的一小段旋律让罗杰感到十分耳熟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。
“弗格森兄妹是我们镇子上最好的歌手,他们会参加雷丁音乐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