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如说乐队方面的收入,按照这份榜单的统计周期,罗杰就清楚地记得,正确的数字也应该是1.6亿美元左右,而不是榜单中公布的1.03亿。
至于至于差额,罗杰想了半天,应该是《摇滚圣经》系列的分成没有被计算在内,另外可能还有一些零碎的“边角料”收入没有统计完整。
单是一部《波西米亚狂想曲》所带给乐队的收入,就远远不止六千万美元,不过这笔资金的回收周期要以数年计。
在六月之前就已经到账的部分,两部《摇滚圣经》加起来,差不多就是五六千万的样子。
在北美,只有一个机构能够掌握所有富人的财务信息,那就是战斗力排名世界第一的北美国税局IRS。
但想要从IRS手中拿到详细的资料,别说福布斯或者任何榜单了,就连FBI都做不到。
若非如此,IRS也不会喊出那个奇葩的口号来。
——无论你的收入是否合法,都必须要纳税!但是不用担心,只要你乖乖缴税,我们就不会向警方举报你的罪行,而且还会保护你。
扯远了……
《福布斯》所统计的数据,准确性确实不高,但却还是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的。
或许准确的收入数字不够准确,但至少在排名上,不会有太过离谱的差异。
也就是说,在如今全球的各类明星当中,乐队三人加起来,至少可以排在前五左右。
如果按照自己的个人收入计算的话……罗杰大致算了算,大概可以排在三十到五十之间。
准确的收入数字,这种事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,没必要大声嚷嚷出来。
财不露白这种事没有太大的必要,但也没必要到处去炫耀自己的财富。
而且,扣除乱七八糟的分成、佣金以及税款之后,实际留在乐队手中可支配的资金,起码也要减去百分之四十。
万税之国的恐怖之处,任何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清楚。
在这个以抗税而起家的国度,只有死亡和纳税是永恒的。
继续往下翻了翻,罗杰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。
在太平洋对岸的娱乐圈中,一向有一个鄙视链。
导演看不起演员,电影演员鄙视电视剧演员,电视剧演员鄙视综艺明星,综艺明星鄙视流行歌手,流行歌手看不起摇滚乐队和民谣艺人。
收入也差不多按照这个鄙视链,从高到低排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