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起并购案成功,索尼和BMG完成了资源整合之后,能不能超越独占全球音乐市场近四成的环球还不好说,但超过华纳和百代,却是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的。
至于五大之外的小公司,例如MAD唱片,就更没有和索尼-BMG唱片抗衡的资本了。
但这对MAD唱片的影响不会太大,两者本来就不在一个层面上,也不会产生太过直接的冲突。
无非是以后的资源更加紧缩,但有着《美国偶像》的签约权在手,将分散的资源集中起来,说不定反而是更加高效的策略。
一场规模如此庞大的并购案,必然要牵扯索尼高层几乎全部的精力,在完成它之前,黑人天王相比都不会是索尼首先要对付的目标。
这对罗杰三人的计划当然会有影响。
无论前世那些阴谋论的说法是真是假,索尼对黑人天王手中的那批版权,必然是有着贪婪之心的。
而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好的挡箭牌,将所有人,尤其是黑人天王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索尼的身上,罗杰三人可以暗中行动。
若是索尼迟迟不出手,鬼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有动手的机会。
由于时间过去的太久,罗杰不记得前世索尼和BMG合并完成的具体时间,只记得那时候自己在高中组建的乐队还没有分道扬镳。
大概推算一下,应该是2003到2005年之间。
也符合这一世的情况。
只不过,更具体的时间,罗杰就没办法回忆起来了,人脑毕竟不是电脑。
好在,几年的时间,还是等的起的。
而且许多事情,也需要时间去谋划、运作。
如果和前世一模一样的话,米迦勒-杰佛逊可是还有五六七年的生命。
罗杰如今才二十多岁,哪怕再等上十年,也就三十岁出头,根本无需着急。
不过,劳伦斯兄妹是否愿意等这么久,可就不好说了。
想到这里,罗杰看了一眼米拉-劳伦斯,转头对大卫-劳伦斯说道:“大卫,还记得我上次说的吗?这件事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,我希望你们不要太着急。记住,我们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。”
“我明白,五年而已,我等的起。”
北美的财团一向是矛盾的典型,一方面喜欢激进的、高风险、高收益的短期投资,例如期货、外汇。
另一方面,在面对足够重要的大项目时,又有着足够的耐心,甚至愿意花费两代人以上的时间去布局,例如中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