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部前世罗杰很喜欢看的一部奇幻类美剧中的角色,上帝的妹妹,“黑暗”的化身,和代表“光明”的上帝正好相反。
不过,这又是一个在这个世界没人懂的梗。
除了某些恶趣味之外,更主要的原因,是要提醒自己,不要忘记了过去。
尽管那几十年的过去,对生活在这个世界的罗杰没有任何意义可言。
回忆了一阵那部电视剧的剧情,具体的细节早就模糊了,不过却让罗杰想起一个人。
一个和那部剧两大男主角之一同名同姓的唱片公司老板。
叫萨姆还是迪恩来着?
总之是姓温切斯特,这个姓氏在北美可不多见。
虽然时间过去的有点久,但罗杰还记得,当初那位唱片公司创始人试图挖角乐队的时候,喊出了“公司旗下艺人的作品,版权百分之百归艺人自身所有”的口号。
只不过后来就没听到这方面的消息了。
乐坛这个圈子说小不小,说大却也大不到哪去。
几年时间没有听到这家公司的消息,很显然,这是因为这家公司没能真正发展起来。
无论是明星,还是有潜力成为明星的人,都不会是白痴。
即使自己是,身边也会有足够精明和清醒的人去提醒他。
版权不但是唱片公司视若命根子的根本,对明星而言也是如此。
但为什么所有的明星,都宁愿接受大公司苛刻的合约条款,也不肯去待遇更好的小公司?
归根结底,只有赚到手的钱,才是真正的美元,而不是看起来漂亮的数字。
一万美元的百分之百,和百万美元的百分之十,哪怕是白痴都知道选哪个。
就好比网站无条件拿走作品全部版权的某点,和作者保留全部版权的某站……
咳……请假装没看到这段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