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代价,就是在几十年里,不断地被起诉、赔钱、和解。
而这里边,真正的抄袭绝对不会超过一半,剩下的都是跟风的诬陷。
在这种事情上,罗杰更加欣赏迈克尔-杰克逊的做法,虽然罗杰不喜欢这个家伙,但并不妨碍对他的手腕感到钦佩。
80年代末期,有人向法院起诉,声称迈克尔-杰克逊于1982年发行的《Thriller》专辑中的单曲《比利-金(Billie.Jean)》抄袭了自己的作品。
迈克尔-杰克逊应对的方法很简单,砸下数百万美元,反控告对方诬告、敲诈、勒索等一系列罪名,并将官司拖了足足十年。
那个家伙的结局罗杰并不清楚,不过十年的官司下来,就算是个百万富翁也得破产。
如果是普通阶层的平民,就算没有家破人亡,也不会差多少了。
“我明白。”
豪斯曼律师很清楚罗杰的要求,也乐于接下这种案子。
所有以拖延为目的的诉讼案,都是北美的律师喜闻乐见的,没有人会和美元过不去,案子拖得越久,律师费自然也就水涨船高。
“对了,还有一件事。”
理查森突然插话进来:“把丹尼尔也加入到起诉名单中,具体的内容我已经发到你的电子邮箱了。”
“丹尼尔?”
罗杰有些诧异,问道:“你和丹尼尔闹翻了?”
“丹尼尔站在了二十世纪娱乐那边,我昨天才知道这件事。”
胖子点点头:“放心好了,这不会影响我们的计划,我什么都没有告诉他。”
这话一说出口,罗杰立刻松了口气。
不怕对手实力强,就怕对手掌握了信息上的优势。
如果胖子的经纪人……
前经纪人,是二十世纪娱乐的卧底,又没有被发现,哪怕乐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,得到了更加强力的盟友的支持,也未必能打得赢这场“战争”。
想到这里,罗杰看向安妮,开口道:“安妮,其它的人交给你负责。”
有律师和助理等人在场,罗杰说得不是很详细,但安妮却立刻明白了罗杰的意思,是要自己发挥那个特殊的识人天赋,分辨是否有人不值得继续信任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