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怪胎》专辑之后,整整七张专辑(包括《1》、《2》),都没有再用到贝斯Slap这个弹奏技巧。
直到乐队第九张专辑的《信仰》,罗杰一下拿出了两首歌来,补充这个类别的短板。
和《汤姆猫》相比,《信仰工厂》的速度偏慢,但riff却更加出色,音色也更加饱满、动听。
至少以大多数人的审美而言,红辣椒乐队的风格要比煤油炉更加容易接受。
事实上,《汤姆猫》也不是给主流歌迷听的,放进《信仰》专辑中,一方面是为了补充乐队的风格类型,以吸引少数小众类别的歌迷。
另一方面,也是为了告诉格莱美:我们不是一支商业化的乐队,我们很有自己的风格。
在罗杰的前世,虽然煤油炉乐队的歌迷群体一直不算多,但他们的作品永远都会受到“专业人士”的好评,一直是各大专业奖项提名的常客。
嗯,也仅仅只是提名,获奖的次数屈指可数。
贝斯类奖项除外。
在1991年到2000年的十年里,莱斯-克莱普尔每年都是《贝斯手(Bass.Player)》杂志的年度贝斯手提名人选之一,并且两次获奖。
《贝斯手》杂志的年度贝斯手,可以说是一名贝斯手能够获得的最高荣誉了。
不过由于过去的专辑大多不太突出贝斯(贝斯单曲除外)的缘故,罗杰离这个奖项还很遥远。
在《信仰》专辑中一次加入两首贝斯难度极高的单曲,也有着想要获得这一奖项的想法在里边,至少也要拿到提名。
作为一个大师级的贝斯手,若是连一次提名都得不到,那也太丢人了点。
顺带一提,在罗杰的前世,1999年,《贝斯手》杂志评选出的“九十年代十大贝斯手”中,煤油炉乐队的莱斯-克莱普尔排在第一位。
红辣椒乐队的Flea排在第二位,
绿日乐队的麦克-德特则凭借着《Dookie》专辑中的表现排在第三位。
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三人都可以算是朋克乐队的贝斯手。
——尽管只有绿日才是纯正的朋克乐队,红辣椒严格意义上属于朋克+放克(Funk)乐队,而煤油炉则是一支“无法归类”乐队。
而在另一份类似的吉他手评选中,排名靠前的都是金属界的知名乐手。
这也符合摇滚界的主流观点,朋克玩贝斯,金属玩吉他,键盘打酱油,鼓通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