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说罗杰当初做决定时压根没考虑过这个问题,不过也并不妨碍此时拿出来炫(装)耀(B):“不同地区歌迷喜欢的摇滚风格不一样,我们什么风格都做,这样就会成为全世界最受欢迎的摇滚乐队。”
其实罗杰想要尝试更多摇滚风格,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想让前世那些不同流派的经典浪费掉,想要全部搬运到这个世界来。
至少要搬来最经典的那一批。
如果说乐队的能力不足也就算了,既然有这个实力,为何不尝试更多的风格?
至于能借此吸引更多地区的歌迷,纯粹是意外的惊喜。
“对了,我们什么时候去录歌?”
理查森突然问了一句。
《朋克圣经-郊区的耶稣》录的差不多了,只剩下一点收尾的工作没有完成。
当然,键盘以及其它管弦乐器的和声压根还没有开始,负责这部分工作的贾森还被禁足在纽约。
这部分只能以后再找时间补上,这个假期肯定是没戏。
“这么冷的天,我才不要出门!”
安妮杯子里的红茶早就喝完了,拿起桌上的酒瓶,倒了半天,发现酒瓶也是空的,随手将瓶子丢到地毯上,又缩了回去。
“等雪小一点再去录吧。”
罗杰打开酒柜,挑了一瓶酒,又重新拿了一盒冰块放到桌上,开口道:“我们15号回去,还有一周多的时间,能录完最好,录不完也无所谓。”
胖子正好啃完了一整桶的冰块,哗啦啦地又倒出来半盒,抱着冰块桶,直接用手抓起一把冰块丢进嘴里,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。
安妮一动不动,开口道:“帮我倒一杯,双倍,不加冰,谢谢。”
“懒死你算了。”
罗杰无奈地倒上一杯酒,递到安妮手中:“你这样不热吗?”
安妮全身裹在毛毯里,里边还穿着厚厚的毛衣,和穿着短袖,嚼着冰块的胖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简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“冷!”
安妮意简言赅地表明了自己的感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