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音乐节开始之前的一天,玛格丽特也结束了和其它两支乐队代理人的谈判,重新和乐队汇合。
“《美国偶像》的策划书和版权,卖了七百万美元,按照约定,这笔钱归您个人所有。”
玛格丽特向罗杰汇报着谈判的成果:“除了首笔投资需要多付出一千万美元之外,乐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,都和其它两支乐队等同。”
七百万美元这个数字,超出了罗杰的预期。
而从初步草签的协议上来看,玛格丽特为乐队争取到的权利,也比罗杰预想的,要做得更好。
“辛苦了。”
罗杰点点头,说道:“你先去休息,等回纽约之后再确定你的奖金。”
超出预期的工作成果,必须要有额外的奖励。
这也罗杰一直恪守的信条之一。
任何人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赚钱。
不排除有纯粹凭借爱好或者热情,靠爱发电做一辈子,还比任何人都拼命的家伙存在。
但物质上的奖励,永远是能够激励员工的最好方式之一。
哪怕是对用爱发电的家伙也不例外。
“你们回头各自去注册一家工作室,以你们个人名义全资控股。不要投入太多注册资金,就是一个便于结算和避税的皮包公司。”
玛格丽特离开后,罗杰对胖子和安妮说道:“回纽约之后我们重新签一份协议,关于唱片公司合作方面的。到时候乱七八糟的股权会比较复杂,你们最好聘请个会计师专门处理这方面的事情。”
三人都有自己的律师,但是胖子和安妮并没有聘请专门的会计师,仅仅只在报税季的时候临时找一个会计师事务所。
不过随着以后个人和乐队名下的皮包公司不断增加,一个负责这方面业务的会计师,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比如说,在唱片公司确定之后。
三人首先需要各自有一家全资控股的工作室,这三家工作室,又会按照约定的2-1-1比例,成立一家全新的皮包公司。
这个新的皮包公司不会挂在乐队整体名下,而是独立结算。
而唱片公司的股权,则会挂在这家皮包公司的名下,而不是分配到每个人个人身上,更不属于乐队。
——属于乐队的,仅仅只有那家掌握着乐队商标、版权的公司,而投资的项目则不包含在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