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杰耸耸肩,说道:“我准备喝上半瓶再上台,半醉半醒的时候演出,效果绝对很赞。”
在演出之前喝点酒,是很多乐队主唱常用的方式。
有些乐队甚至在演出过程中还会时不时地喝上一杯,比如Queen乐队的主唱弗莱迪就经常这么干。
只要控制好量,不要真的喝醉了,大多数情况下,对于演出来说只有好处,而不会有坏处。
“你就不怕喝多了忘词?”
安妮嘲讽道:“要是醉倒在舞台上,那就有意思了,我们绝对能上报纸的头条。”
“你最好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,别紧张得弹错音符。”
嘴上这么说着,罗杰却一点都不担心。
要说三人之中谁最不可能发挥失常,也就是安妮这个大大咧咧的家伙了。
紧张?根本不可能的。
这个女孩的脑子里,估计只有兴奋。
会场还在布置,没有对外开放,三人也没有进去看看的想法。
几句话之间,就绕过了体育场,沿着坎柏兰河慢悠悠地散步。
“嘿,罗杰,理查森。”
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,罗杰下意识地回头,看到一个快要被自己忘记的家伙。
“乔治?”
罗杰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,然后立刻换上一副公式化的微笑,问道:“你怎么在这?”
“和你们一样,参加佩内洛普摇滚音乐节。”
乔治炫耀似的说道:“我们的演出是在第二天下半场的开场秀。”
这个时间的安排,可比Darkness乐队的待遇高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