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吉他,罗杰了解的不多,但也稍稍了解过一些这方面的资料。
十二弦吉他和六弦吉他,在弹法上没有太大的区别,实际上也是当六弦来弹的,只不过是一次按两根。
根据调音习惯的不同,并行的两根线可以调成一样,也可以有音差,安妮选择的显然是后者,这样可以为音色带来更多的立体感。
而放在这首歌末尾的吉他solo中,最直接的体现,就是音色更加饱满,富有变化。
“最后那段,弹得很棒。”
罗杰朝安妮竖起大拇指,问道:“你是怎么想到的?”
“我就是不想让你一个人出风头。”
安妮耸了耸肩,说道:“你弹得那么棒,我的表现总不能比你差了,要不然还怎么跟你争主音?”
这个答案,让罗杰和理查森哭笑不得。
只能说……
不愧是安妮的作风。
不过不管起因是什么,结果总是好的。
独特的双头琴配置,确实让安妮发挥的很出色,完美地填补上了乐队的短板。
不过,表现好是一回事,问题还是有不少的。
罗杰和理查森两人一起练这首歌练过很多次,不存在配合上的失误,主要的问题还是在安妮身上。
当然,这和技术无关,纯粹是配合上不够熟练。
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,就是多练,没有其它的办法。
长时间、大量的练习,也是每一个乐队必须经历的过程。
一般而言,新组建的乐队,掌握新歌的速度是很慢的,往往需要几周,甚至整月的时间才能掌握一首歌。
但随着默契程度的加深,这个时间会很快缩短。
而且这个过程并不会很长。
到了一定程度之后,甚至只需要几个小时,就能将一首新歌练到可以拿出来,到现场表演的程度。
“当我切换指弹和slap的时候,你要注意,及时作出反应,不要有延迟。”
罗杰没有说太多,提醒了一下需要注意的地方,说道:“我们再来一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