迈克尔说了一下大致的情况,介绍道:“那个孩子和你一样大,从十岁开始学吉他,天赋稍微差一点,但是学的时间更久,水平和吉姆差不多。”
迈克尔所指的天赋稍差,那也是和吉姆这个超级天才比。
比起一般人来说,无论怎么算,也是一个天才了。
“只要他肯接受纯吉他手的定位,并且能力足够,我会慎重考虑。”
这些事,双方之前在电话里就有过沟通,罗杰并没有把话说死。
在见到人,并且考察过之前,罗杰都不会做出任何的承诺。
“他们一会就到,我那个老朋友没有迟到的习惯。”
迈克尔像是想起了什么,突然说道:“不是【他】,是【她】。”
之前说“孩子”的时候,迈克尔用的是kid,这个单词在做单数使用的时候,通常情况下都是指男孩。
而且双方谈论的是摇滚乐队的成员,罗杰下意识地就认为对方是一个男性。
虽然说在摇滚音乐的历史上,也不乏琼-杰特这样才华横溢的女歌手乐手,但毕竟在摇滚的圈子里,男性还是占据了绝对的数量优势。
“女孩?”
罗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没有将任何想法在脸上表现出来。
不管怎么样,来都来了,总要见过人再说。
如果真的适合乐队,罗杰才不会在乎那个吉他手是男人还是女人。
正在思索着,门铃声传了过来。
“应该是他们来了,你在这等着,我去开门。”
片刻之后,迈克尔带着两个人来到客厅。
罗杰抬起头,看到一个年龄和迈克尔差不多的中年白人,和一个背着琴袋,明显有着混血特征的……女孩。
好吧,虽然打扮得很中性,而且胸前一马平川,但是多少还是能看出有一些女孩的特征,比如说没有喉结。
从外表上看,这个女孩和她的父亲不同,带有典型的拉丁裔和亚裔的特征,虽然不怎么明显,但是仔细观察的话,还是能看出来的。
女孩的打扮很有嬉皮士的风格,短发染成灰色,带着足足七个耳钉,而且全部在右耳。
衣着同样充斥着嬉皮士的味道,骷髅、中指以及F开头的单词,都很直观的体现了这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