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姆那边停顿了几秒,犹豫着问道:“罗杰,能不能帮我个忙?”
“什么事?”
罗杰有些好奇,吉姆这个死要面子的家伙,竟然会主动开口寻求帮助?
“是这样的,我们的新专辑,我写了很多歌,但是都太普通了。”
吉姆语速很快,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情况,然后说道:“我手上的歌没有适合做主打歌的,如果你那边有合适的,能不能……”
邀歌?
这是罗杰第二次接到邀歌的请求。
不过和上次不同,这一次,罗杰并没有打算拒绝。
思考了片刻,罗杰开口问道:“你们是什么风格的乐队?你知道的,我只擅长写摇滚类的歌。”
“流行摇滚。”
吉姆连忙说道。
“这样吧,你发一份乐队的DEMO给我,我听一下你们的风格和特点,如果有合适的,我会联系你。”
罗杰很干脆地答应了下来,随后话题一转,说道:“不过,吉姆,如果你们确定要用我写的歌,具体的价钱要跟我的经纪人去谈。”
如果仅仅只是吉姆自己,那罗杰送出几首歌,也是无所谓的事,除了像《We.Will.Rock.You》或者《It’s.My.Life》这种版权价值惊人的经典,价值普通的歌,送给朋友几首也没什么可心疼的。
但要歌的不是吉姆本人,而是他们的乐队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帮忙归帮忙,但涉及到利益的事情,还是公事公办,这样对大家都好。
“我明白,一会我就把DEMO发到你的邮箱里。”
吉姆感谢道:“谢谢你,罗杰。”
“没什么,我们是朋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