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姆抓心挠肺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。
汤普森太太端着意面从厨房出来,就看到儿子焦急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。
“亲爱的,怎么了?”
汤姆沮丧道:“《流浪汉穿成英国伯爵》真是太好看了!我真好奇接下来的剧情!我已经等不到下周了!”
汤普森太太想了想,努力为儿子出谋划策,“这个作者写的文章这么好看,之前绝不可能籍籍无名,你或许可以看一看这个作者的其他作品。”
汤姆眼睛一亮,这才想起来去看作者的名字——路易斯·L。
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。
汤姆作为一名通俗小说迷,之前从来没有在小说届听说过这个作者!
……也就是说,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》的作者是一个新人?!这是他的第一篇文章?
汤姆倒吸一口冷气,这个路易斯到底是哪里来的怪物?这家伙简直是一个天才!
汤姆突然感到一阵激动,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将会见证一名天才作家的崛起?他会是这个作者最初的粉丝!
想到这里,汤姆再也坐不住了,闪电般向自己的房间冲去。
汤普森太太在身后喊道:“亲爱的,你去干什么?不吃意面了吗?”
“不吃了!”汤姆头也不回说道:“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!”
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,让路易斯记得他!
当然,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,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,嗯,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,他作为资深读者,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!
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:
“尊敬的路易斯先生:
您好,我叫汤姆,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,是您的书迷……”
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。
《孟松小说报》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,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,也就是说《孟松小说报》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。
而在最新一期的《孟松小说报》发布后的第二天,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,其中有45封信是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》的读者来信。
在《孟松小说报》创刊的十年里,这种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