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交易对于马仲而言是极为有利的,但这种交易并不容易建立。
参观了空旷的一层写字楼,马仲在某招聘网站上,发布了招聘信息。
这一层写字楼是别人装修过的,各种隔间设置也都极为合理,但却没有任何办公物品。
因为那家公司倒闭之后,能卖的全都卖了。
马仲自然不可能亲自去购买这些东西,李东泽也只是马仲的律师而已。
之后,马仲就坐着李东泽的车前往汤臣一品。
已经和业主约定好了看房。
正常情况下,这种级别的豪宅轻易是不可能实地看房的,但有李东泽的关系在,业主也非常卖这个面子。
“马总如果考虑买车的话,其实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来买。”
在车上,李东泽说道:“因为以公司的名义买车,是可以省很多钱的,这一点是完全合法的。”
之前马仲就说过,自己是孤身来东海市发展,名下目前没有车。
外地的车,也没法在东海长期行驶。
马仲来了兴趣,问道:“具体怎么说?”
李东泽介绍道:“第一点是省个人所得税方面,因为公司的钱转移到个人身上,无论是分红还是发工资,都需要缴税,最低都是20%的程度。但以公司的名义来买车的话,使用权完全在你的手中,和自己买车几乎没区别。后期,也可以低价把车过户到自己身上,虽然还是需要缴税,但相比于省去的钱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”
“第二点就是以公司的名义买车,包括后期车辆的日常保养、维修、过路费,甚至是停车费,都可以在缴纳公司税款之前抵扣。”
学到了。
马仲突然很想拿到李东泽在律师行业方面的知识。
不过有这种知识的太多了,没必要拿李东泽这个未来会为自己打工的人。
马仲决定有时间的话,在东海的养老院多活动活动。
拿走属于他们的知识,并不是残忍,因为他们并不需要用了。
再者说来,知识不就是用来传承的吗?
薪尽火传,马仲认为自己这样绝对是在做好人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