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太明白,”简微微拧起眉头,“为了离开罗切斯特,你宁可去‘死’?”
伯莎嗤笑出声。
她端庄艳丽的面孔中分明浮现出几分不屑的痕迹,简·爱小姐并没有为止退缩,因为她知道伯莎的这份不屑不是冲着自己来的。
“有句话你说对了,我亲爱的简,”伯莎仍然操着那口慵懒的语调,仿佛什么都不在乎般开口,“你是一名自由的人。然而我何尝不是呢?我宁可去‘死’,不是为了离开罗切斯特,而是因为我同样向往自由。”
“我离开仅仅是因为我想离开,和任何人没有关系。”
“今后也请记住你自己说过的话,简,”伯莎说,“走也好,留下也好,都是因为你拥有来去自由的能力,我也是一样。”
而简·爱小姐久久无语。
伯莎知道她很难理解这样的说法,纵然简·爱生性聪颖,骨子里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反抗精神,但她仍然是在十九世纪出生成长的姑娘。
在这个年代,一名出嫁的女人想主动踹开自己的丈夫,甚至不惜以假死为代价,还大言不惭地说以“向往自由”为理由——到底是惊世骇俗的事情。
简·爱小姐的头脑里肯定没有女性也可以主动离婚这样的概念。
伯莎并不会因此看轻她,说到底不过是时代束缚罢了,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众女性见识短浅,不是因为她们头脑不清楚,而是因为这个年代根本没有给她们拥有野心和目光的机会。
“罢了,还是等到案件结束后再谈这些也不迟。”
于是她不再多言,只是轻描淡写地结束了这个话题,轻松问道:“你饿了没?我可是早就饥肠辘辘了,不如一起用个早餐如何?”
至于其他的,就让简·爱小姐自己去思考吧。
作者有话要说: ①理论来自姜花很认同的一个业界观点:即在小说《简爱》中,伯莎和简爱的是对立且统一的。一方面伯莎的形象具有“告诫性”,伯莎的遭遇是对维多利亚时代所有“试图拥有(男性)旺盛精力的女性的例子”,时时刻刻劝告简爱不应该去这么做;另一方面,伯莎也是简爱的重影,她的愤怒、仇恨和攻击性,甚至是以竭嘶底里发泄情绪的方式,是简爱受到女校规诫后压抑的无法自由展露的本性——原著中简爱的经历几乎是十九世纪所有女性的经历,简爱幼时倔强、尖锐,具有十足反抗能力,但当时的社会不允许女性拥有如此激烈的负面情感,不允许她们反抗,一旦这么做了,她们就是“疯子”。所以《阁楼上的疯女人——女性作家与十九世纪文学想象》中认为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,到了成年后依然拥有这些属于人的本性,它们去哪儿了?作者下意识地将其投射在了伯莎身上。
本文里伯莎不再是个疯子了,但就姜花对小说的理解,伯莎拥有的一切仍然是简想要拥有而没有的,那就是肆意表达自己,放纵自己的情绪,以及拥有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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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哥:请问我什么时候能见到我素未谋面的“情人”?
姜花:快了快了,罗切斯特被发卡就准备烧庄园了!
罗切斯特:……等一下?说好的不拆原著cp呢?
姜花:?那我也没说你十几章就能成啊?结婚要是这么容易我现在早就是爱德华诺顿的老婆了好吧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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