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时间久了,小洛玫却发现了不对劲,好心的叔叔总会在半夜偷偷来她的房间,摸摸她的屁屁,甚至不让她穿衣服。
本来她是不懂这其中含义的,但是有一天她看到隔壁的一个大哥哥偷看小录影带,才明白,好心的叔叔对自己做了什么。
她开始害怕,好害怕,最后只能逃跑。
她拿着黄奶奶当初捡破烂来的钱,一路北上。
很快手里的钱就花光了,她只能靠捡破烂为生,一次偶然她捡到一个钱包。
里面有好多好多钱,那是当时的她从未见过的数字,她几乎就要被那些钱冲昏了头脑。
但是她想起黄奶奶从小就教育她,“我们捡破烂捡的只能是人家不要的东西,如果是人家不小心掉的东西,我们绝对不能捡,不然老天爷是要惩罚的。”
小小的她就拿着那个钱包,蹲在地上苦等着失主来找她。
后来她果然等到了失主。
失主就是袂,一个俊美非凡、惊为天人的男人。
生长在平民窟里的小洛玫那一刻觉得自己见到了神仙。
他伸出干净白皙的手,将地上浑身脏兮兮的孩子抱到了怀里,丝毫不会觉得脏。
深邃迷人的桃花眼带着笑意看着她。
最后将她带到一个大大的城堡里,洗过澡后,剪掉了她长长的头发,她被打扮成一个小男孩的模样。
在这城堡里待了近一周,他将她送到绯家大宅的门口。
那天正好是她七岁的生日。
“所以那个男人即使十五年过去了,他丝毫没有老,一丝褶皱都没有,依旧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。”绯嫣对于自己的想法震惊道。
他不单单没有变老,他还看穿了自己。
“你见过我。”他的声音好似还在她的耳边回荡,久久不散。
他知道自己就是十五年前的那个小女孩。绯嫣的瞳孔骤缩。
时间回到现在……
袂趁末小鹿猝不及防时,将她拥入怀中,低垂着眼眸,注视着怀里的人儿,蔷薇色的唇轻启:“不管是五万年前的末鹿鹿,还是现在的你,都有让我生气的能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