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我这里有一首歌很适合你。”
“一首歌很适合我?”
“嗯...给我三分钟的时间。”
李云叫服务员小姐姐拿来纸和笔来。
“你莫非...是要写歌?”刘东华的经纪人,一个看起来很潮流的小哥哥小心翼翼道。
“对。”
你在开玩笑吧!
当场写歌是想要消遣四大天王吗?
李云没有在意周围人的眼神,而是在努力回忆这首歌...
记忆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,在接触到了刘东华之后,李云脑海中一些尘封的记忆瞬间就被唤醒。
不用系统出产的记忆药丸,有些东西就是自然而然的能想起来。
比如说,那首歌。
前世的刘天王唱过很多的歌,但这首歌是李云最喜欢的,有一段时间甚至还设置成了单曲循环。
就像现在的刘东华追求的那样,这首歌有一种很纯粹的,不加掩饰的‘力量’在里面,就如同《父亲》这首歌一样,听完之后会感觉身体暖洋洋的,被什么东西给填充了一样。
这种感觉很奇怪,也很美妙。
也许音乐就是承载这种‘力量’的载体吧。
李云洋洋洒洒的在纸张上开始写歌词,谱曲。
笔触如飞,这感觉不像是在写歌,更像是在抄歌...
“他...真的在写歌?怎么跟抄书似的。”李修竹看着自己儿子洋洋洒洒的写着,这真是提笔就莱。
“三分钟的时间能写一首歌,这不可能吧...”
杨恒嘴角抽搐,开玩笑呢,他可是知道自己儿子每天晚上找灵感找的脑袋都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