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这首诗的传唱,他就被人盯上了。
某天晚上,李涯正在饮酒赏月,忽然,有一腰悬宝剑,头戴斗笠,身着夜行衣的人,翻墙而去、
这人手中拎着一个大布袋,布袋里盛着一件东西,有血迹从布袋里不断渗出。
李涯一看,完美!跟自己心目中的豪侠形象完全相符!
于是乎,赶紧请那人上座。
那人自我介绍,自己刚杀了一个仇家,那布袋里就是仇人的首级。大仇得报,自己非常高兴,又听说了李少侠的侠名,就想和他喝上几杯。
双方开怀畅饮。
等喝的差不多了,那人表示,李公子很对自己的胃口,真想从今以后,就留在李公子身边效力。
不过呢,自己平生有一个大恩人和一个大仇人。如今大仇得报,但是大恩还没来得及报答。
李公子能不能给自己黄金千两,让自己把大恩报了。办好了这事儿以后,自己就无牵无挂,可以为公子终身效力。
李涯一琢磨,这事儿干得过,就偷了家里千两黄金,给了那个所谓的“豪侠”了。
可从那以后,那“豪侠”就再也没回来过。
他实在等不及了,打来那人留下的布袋一看,可是傻眼了这尼玛是什么狗屁的仇人脑袋啊,分明就是猪头一个!
李涯幼小而纯洁的心灵,受到了成吨的伤害!
这还没完,不久后,李涯偷家里黄金的事发,被老爹李百万狠狠揍了地一顿。
与此同时,他的故事也在扬州城内广为流传,成为了一个大大的笑柄。
从那以后,李涯对所谓的“仗剑走天涯”再也没什么兴趣了。
多少次午夜梦回,那个“豪侠”的脸庞,都会在李涯脑海中出现,直得他牙根都痒痒。
至于蒋发呢?也该他倒霉,再高明的易容术,也是有极大的限制的,蒋发犯的案子多了,他也就变不出啥新花样了。
十年后,他扮“惜花主人”进迷楼,竟然跟当初见李涯的扮相差不多。最关键的是,他早就忘了那个十年前被他骗过的少年郎了!
李涯一看到蒋发,就感觉非常眼熟。在蒋发接近崔耕之时,李涯陡然发现了蒋发脖子上的一颗痣,就认定他是当初骗自己的那个“豪侠”。
误打误撞下,帮崔耕识破了蒋发,立了一大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