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拿到手上的枪之后,她又本能地会用这东西……祝锦想也不想,就朝着旁边一个也拿出枪来的人开了一枪,直接打在对方眼睛里。
这枪不好用,打在眉心不一定能打死人,还是打眼睛比较保险!
祝锦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,又打死了一个,同时眼疾手快地拎起身边的尸体挡住了别人打过来的子弹。
顺便又开枪把那人给杀了。
“这是什么人?”
“她该不是妖怪吧?”
“她……大当家和二当家都死了!”
“快逃!”
……
那些土匪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,眼看着祝锦杀了许多人,想也不想就开始往外跑。
他们之中,还有好几个是有枪的,但看到用枪也打不死祝锦……他们也开始往外跑。
这些人狼狈地往外逃,但祝锦并不放过他们,一手拿刀一手拿枪,她追了上去。
其实相比于用枪,祝锦更喜欢用刀杀人。
实在是,这时候的枪不好用。
不过,她并不介意一起用……
祝锦追着一群人土匪跑了起来,一边追,一边杀。
然后,祝锦就注意到这些土匪里,一些连正经的武器都没有的人,拿着锄头的人,直接在她面前抱着脑袋蹲下了,做出投降的姿势。
她也没空去管这些人,倒是继续追着匪首跑。
那些土匪,留着都是祸害,如果可以,最好还是把他们全部杀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