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记上终于可以提起自己的名字了——秦昶王十三年三月初四,春狩,李御史猎野兔一只,山鸡两只,灰狼一匹,得王称赏。
须知在此之前,他已经记录了不少秦王与公子敛的互动。从一开始的“秦昶王十二年冬,楚国献公子敛入秦为质”,到“某年某月某日,秦王封公子敛为侍君,幸其三日”,再到“某年某月某日,王赐公子敛某某珍宝”,后又“某年某月某日,王册公子敛为贵君”,“某年某月某日,陈国献红鬃烈马,公子敛驯之”……
由于公子敛名字出现概率太高,他差点要把一部史记写成风月话本。
身为史官,李御史白日里都是近身跟在姬越身边,记录其言行的,与李福全并称“二李”。至于榻上之事,则交给彤史女官换班。
不过彤史女官早就被姬越下令无需工作,只要提供一些话本画册就够了,日子过得十分清闲。而他,兢兢业业,却始终不能拥有姓名,存在感为零。
好不容易青史留名,怎能不喜极而泣?
李御史内心的汹涌澎湃,姬越并不能理解。
姬越想的是,这么多山鸡野兔,晚上可以让卫敛吃个够了。
昨日一整日都在车上,吃的都是干粮,今天不一样了。夜里燃起篝火,众人围坐,吃着烤肉,饮着烈酒,君臣同乐,好不快哉。
烈酒还是算了。卫敛沾不得。
姬越摇摇头把这个念头去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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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色一暗,侍从生起火堆,将狩来的猎物串在树枝上,架在火上烤。里里外外翻个遍,直至炸至两面金黄,油光四溢,外焦里嫩,浓香扑鼻。
山野里的东西,要自己烤才有滋味。若是像宫里一样做好了端到面前,那还有什么意思。
姬越自己烤了两串烧鸡,不断翻着面。卫敛坐在火堆旁看他烤,明明灭灭的火光映在他的脸庞上,将姬越的五官照得清晰分明。
那实在是个很好看的年轻人。
这么好看的人,是天下百姓的王,是他一个人的夫君。
姬越烤完一转头,就见卫敛双手托腮静静注视着他,不知这样看了多久。他脸一红,幸而火光太盛,看不出来。
姬越烤好的烧鸡递给他:“给。”
卫敛瞥了眼黑漆漆的树枝,不想脏了手,微抬下巴,张开嘴:“啊——”
“娇气。”姬越含笑,伸长了手,把烧鸡递到他嘴边,卫敛顺势咬了口,撕下一片肉来。
姬越收回手,就着卫敛刚咬过的缺口继续吃了下去,倒也不嫌弃卫敛的唾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