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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6章 三年(4 / 6)

而现在,她的大儿媳在作坊的灶上做工,每日都有二十个大钱,还不咋耽误家里的事;村里人的日子都好过了,自也有他这个里正的一份功劳,除了官府给他的薪俸之外,逢年过节的作坊大管事还会给他送上一份礼。

家里大人们都俭省些,再送两个孩子上学堂,似乎也不是多大的压力。

于是他跟两个儿子合计了合计,把小儿子的长子和大儿子的小儿都送去了学堂,也就是李狗蛋和他的堂兄二哥。

他二哥住在镇上他二叔二婶的身边,并不常回村,他则多是跟着文彬每日搭车往镇上来回,尽管他们一个在书院读书,今年都尝试着下场科考了,一个却还在学堂里尚处于开蒙的阶段。

是的,文彬今年二月被先生带着去考县试了,尽管没有考中,但好歹过了前面的两场,家里人也并不失望,毕竟一开始先生就明说了,除非出现意外,不然恐怕是考不中的,此次也不过是去感受一下考试的氛围,累积些许经验。

李狗蛋跟文彬嘀嘀咕咕的,他觉得他自己真不是个读书的料,至今连《千字文》都背得磕磕巴巴,但却架不住他祖父那一颗想要让孙子们都当个读书人的火热的心,真真是苦不堪言。

文彬先把今日早上收回来的铜钱都清点完毕,每一百枚串成一串放在匣子里,又翻开账本往上添了一笔,将东西都规整收好之后才拿过了李狗蛋手上捧着的书,笑嘻嘻的说:“别灰心,你有哪里读不明白的?我教你呀。”

里正高兴的赞了文彬好几句,回头又瞪了小孙子一眼,让他务必要好好的跟着文彬读书。

李狗蛋想哭,和读书比起来,他其实更想去河里摸虾。

八月中秋,正是虾肥蟹美的时候,村边河里的虾蟹虽然都小了点,但味道实在鲜美,云萝姐姐都喜欢吃得很。

八岁的李狗蛋圆头圆脑的,刚经过一个大夏天,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手背和面颊脖颈全都被晒得黑亮黑亮的,跟文彬站在一块儿,顿时衬得也被晒了一个夏天的郑文彬格外白净斯文。

文彬长大了许多,已从三年前的懵懂孩童长成了小小少年郎的模样,虽然因为太阳的曝晒,他的面容不够白,但长期在书院里熏陶,身上自有一股别的小少年没有的书生文气。

况且,郑家人都有个好相貌,他自然也不会例外,浓眉大眼、唇红齿白,因为常在不自觉间学着他三姐的一些行为举止,他的脊背总是板得直直的,昂首挺胸,精气十足,又有点不像个文弱书生了。

文彬找了个角落,教狗蛋读书,他也顺道算是又温习一遍,却见食肆东墙的小门忽然被打开,一个两三岁的胖娃娃在门槛的那边,趴在门槛上正抬起小短腿试图翻过来。

摇摇晃晃的,他翻过门槛一屁墩坐在地上,却没先爬起来,而是转头在铺子里看了一圈,直到看见云萝,他眼睛一亮,两只胖爪子往前一趴,扭着小屁股费劲的站起来,然后跌跌撞撞的冲着云萝过来了。

这是他们家最小的成员,到明年的正月十六就满三周岁了,小名嘟嘟,大名郑文安,大名、小名全都是小书生郑文彬取的。

可他最喜欢的却依然是三姐,尽管在他会走路之前,三姐一直对他敬而远之,可自从他会走路,他就迅速的学会了主动去抱三姐的大腿!

山不来救我,我去就山嘛!

云萝低头看着又抱住了她大腿的小胖墩,默了默,然后一手抓着他的衣领子就把他给拎了起来,郑嘟嘟顿时“哇”的一声,两只眼睛贼亮,在空中欢快的扑腾着四肢,整张脸上都写满了“举高高”三个大字。

这是家里最有福气的一位,出生的时候已经分家单过了,家里不缺钱自然就不会亏待了他,可说是被爹娘兄姐捧在手心里长到现在的,好吃好喝的就养出了一身的软肉。

云萝将他随手一搂,轻轻松松就夹得他动弹不得,可即便如此,他也不哭不闹,还咧开嘴露出了满口牙,奶声奶气的喊一声:“三姐。”

如此讨喜,村里人都说这个弟弟像极了云萝。

每当听见这般言论,云萝的心情都十分复杂——哪里像了?你们是不是只看得见胖?

刘氏和云萱正在清洗灶具,郑丰谷也忙着把炉子里的柴火扑灭,将沉重有分量的锅炉往边上挪,摆放整齐,见到郑嘟嘟缠着云萝的这一幕,皆都不由得会心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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