甭管外面的人怎么谈, 刘意和沮授的信是有来有回, 沮授是蚕头燕尾, 一波三折,一手漂亮的隶书让刘意大开眼界,至于刘意本人。
刘意:给我爬。
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刘意口述,郑浑代笔, 自打郑浑发现刘意本人就是个混吃混喝的死宅后,郑浑极为伤感。
“何太后何必如此。”
是的, 刘意把锅甩给何氏了。她和小毕一唱一和, 把郑浑哄得一愣一愣, 觉得刘意太不容易了, 生于深宫被无知妇人打压,以致一手稀烂的毛笔字,若非阿父慧眼识珠,长公主岂不是要明珠蒙尘。
郑浑自己脑补完后, 隔天再给刘意上课时,那是目光中带着惋惜又有怜爱,刘意想了想郑浑家里的儿子, 觉得这位八成是父爱泛滥。
再想沮授……行吧, 她占了个年龄的便宜。
写字工具的不多,就三样,本子, 笔, 橡皮擦;竹简, 毛笔,刀。由于刘意技术太菜,郑浑只给了一个简,既竹片。
简相当于现在的页,连起来叫册。再长就是篇,汇聚起来重量可观。牍是木板,比起只能写一行的简,它可以书写多行。一般情况下牍属于完整体,书写短文或者书信。
笔的变化不大,郑浑跟教儿子一样给刘意上课,谈起笔的历史,“秦谓之笔,楚谓之聿,吴谓之不律,燕谓之弗。蒙恬造笔,非是造,不过精于前人耳。”
可见大家对名将蒙恬还是很理智的,没有无脑吹捧自家大大。
最后一样刀就很有意思了,一把小刀,照郑浑的话说你写错了可以刮掉重写,鉴于刘意的水平,估计写完一遍就要全部刮掉。
“若是刀钝了……”
郑浑默默掏出一块磨刀石,感叹道,“浑自立冠起,已许久不用此物。”
郑老师你太毒舌了!
袁绍和韩馥这边不太好处理,韩馥虽是冀州牧,但论名声比袁绍矮了一头,导致两人互不认输,谁先低头成了一个大|麻烦。
最后一次回信,两人确定了方针,由沮授牵头,作为韩馥和刘意同行,见到袁绍后把人哄开心,最好要一份书面说明。然后沮授再把这份书面说明交给韩馥,按照礼尚往来的道理给袁绍写回去。
标准的两头骗。
郑浑对此表达了担忧,“他日两人问起……”
长公主您很危险哎。
刘意老神在在,“啊,问什么,感情好还会在意这点吗?”
要是不好,撕逼会差这么一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