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想的太简单了,以为有个乖巧的女儿同他们一起生活,给大宝贝增加一些欢乐,也算是好事。
她是个活蹦乱跳的人啊,长的有腿,一眼看不见,就可能消失不见。
麻烦麻烦。
说不定是溜回去找那个狗崽子去了。若是在附近遇上了危险,是会吹竹哨的。
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找不着人的事,出同里镇的时候,慕容谨就给祝小月了一枚竹哨,挂在她脖子里。竹哨是特制的,在方圆三里内吹响,他都能听见。
去找那狗崽子了,一定的。慕容谨后来一直这样想。
同样是一颗找人的心,不同的人,想法大不相同。
此刻的李来福气极败坏,他正给大家分派任务,让找一个美貌的年轻女子时,他家小厮凑过来告诉他,小少爷留话说,出海了,让大家不要找他。
不声不响的出海?
以前出海至少要提前十几天告诉他,让他准备船只,所需物品,以及配几十个人跟着。
出海是好玩的?那可是比上山难多了。只身上山都饿不死,吃不上肉,也能吃上草。出海的话,淡水和吃食都要精心的准备。只身出海,就等着饿死渴死吧。
李来福颤抖着心肝想到的一种可能,死小子把贵人带走了。他见到了祝东风,从祝东风的相貌推断,祝小月既使有她娘七八分的姿色,,那也是少见的美人。
知子莫若父。李怀斯这个小儿子,他太了解了。看到喜欢的东西,就想占为已有。有主的怎么办?拐走嘛。
李来福越想,觉得这种可能越大。万一的可能,也要全力去解决啊。
他把能召集到的人,兵分两路。一路找贵人;一路找他儿子。
李来福的打算是,万一贵人真是跟他儿子在一起,找到了,就派人把他们送远。
别再回来了,隐名埋姓,在外面过日子吧。
不是李来福想成全他儿子的心意,是实在没别的好办法。你想嘛,一个妙龄女子被一个男子拐跑了,既使毫发无损的送回来,别人会怎么想?
她爹娘还不得为女儿出气?她男人还不得怀疑女子已经不干净了?
她男人是皇子啊,未来的皇帝。
还有她舅父,那可是现在的皇帝。
李来福的脑袋嗡嗡作响,快要炸掉。直后悔,当年这个死小子生病时,不该救治,早些死了,也没这事了。
别怪当爹的心狠啊!万一真是你搞的事,我们全家保不保得住还是其次,你二叔家都要受连累。我们能跑掉,你二叔家跑不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