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的房屋,和照亮的家基本一样。
两米高的房屋,本来就窄小的窗户,被横七竖八小母指粗的金属铁条封住,只留有很小的孔洞。
根据那些新修的房屋,还能看出这里曾经的繁华。
他从小在木头城长大。
之所以叫木头城,是因为整座城就是用木头围建而成。
在儿时的记忆里,这里曾经是他最美好的时光。
那时并不叫木头城,而是白虎城统领的第112号小城。
这里家家都是两层的小楼,整个西城区干净整洁,根本没有什么变异老鼠,能在这里出没。
可是,随着五年前的那次大转移,这里慢慢变成了如今这般。
以前西城区是整个木头城,居住区最好的地方。
就连城主和城卫队,所居住的内城,都无法比拟。
那时的木头城,东区还有个小坊市,也是商业交易区。
现在东区成了最低层居民,以物易物的混乱场所,根本没有安全保障。
想想那时,在看看现在。
照亮只能是,一声叹息!
现在整个木头城,稍微安全好点的地方,也只有内城了。
他顺着街道低头前行。
迎面走来了几人,一字排开,把并不宽敞的街道几乎挡完了。
双方越来越近,还差四五米的距离,本来直走的他,侧身向左边墙边走去。
站在墙边,低着头看着脚尖,脚上的鼠皮靴已经破了几个小洞。
一个身影站在他面前,那半寸长的短发,像秋天的芦草一样又干又硬,没有一点儿油性,一双粗壮的大手,长得像蟹钳一样有力。
“哎呦,这不是照二爷的公子吗,还真巧,这打扮的如此俊俏,是去见那个漂亮姑娘?”
一群人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