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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第一百零三章(2 / 5)

洛书觉得事情还是干脆点解决的好,让这个大婶在这里闹下去,还不知道会说出什么鬼话。

月怜当初自愿留在醉仙楼,就是摆明了不想回家。既然如此,洛书就也不想说些站着不腰疼、为了你好所以你应该回去的话,干干脆脆地把事情摊开来讲。月怜少年老成,很有主见,洛书不想替自己的小伙伴做决定。

“喂,大婶,你想干什么就说吧。”

那妇人眼珠子转了转,梗着脖子扯着嗓子喊道:“当然是把我的怜儿还回来!”

洛书跳了跳眉,还没有说话,那妇人又忙不迭地补充道:“还有给我家怜儿的补偿!我家孩子这么小就被你做了,你至少要给……”妇人快速地扫了一眼醉仙楼,“一百两银子!”

一百两银子?可真敢开口要。这哪里是将儿子就回去,这是摆明了的卖儿子吧。

洛书气极反笑,还没有开口,那小男孩却先开了口,“娘,那个赔钱玩意儿怎么还不说话啊?我快饿死了。”说着瞪了月怜一眼,又锤了那姑娘一拳,“喂,带吃的了没?”

砸实在了的一拳,隔这么远都能听到“咚”的一声,听着就疼。

那姑娘被打了也不还手,瑟缩了一下,怯怯道:“现在吃了咱们回去的干粮就不够了。”

男孩起了火气,把手里的石头冲着姑娘的脸就扔了过去,躲闪不及,额角被狠狠磕了一下,鲜血顺着淌了下来,糊住了左眼。

见了血,男人也只是皱着眉头骂了声晦气。

重男轻女?

那为什么还要将小怜卖掉?

还有那句“赔钱货”,小孩子最擅长模仿,看来那家子人没少这么喊小怜。

洛书气的发笑,暗地里戳戳月怜,月怜回过头来,脸上还带着没有褪去的厌恶。

洛书对月怜使了个眼色:能怼不?

月怜回了个眼神:可劲怼,别和我客气。

洛书弯了弯眼睛:放着我来。你先别出声,我来泄泄火。

洛书迟疑是怕月怜对这一家子依旧有什么感情,既然得了话,那洛书就不想给这群人留面子了。

“什么叫还给你们?”洛书单手抱着月怜,自怀中掏出了一张纸,“当初明明是你们把月怜卖给醉仙楼做小厮,我见他在厨艺之上颇有天赋,便让他跟着醉仙楼的大厨当学徒,卖身契在此,还想抵赖不成?”

“胡说八道,我们分明……”

“娘!”

说了一半的话被坐在牛车上的青年打断,青年阴沉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,“见笑了,当初因为我的腿受了伤,为了药钱弟弟才自愿卖身醉仙楼,刚刚家母也是爱子心切,误会了阁下。”

这话说得倒是漂亮,一个“爱子心切”就把前言不搭后语的破绽轻轻巧巧地盖了过去。但是周围的人也不是傻的,已经有人生了疑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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