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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5章 惩前毖后(3 / 4)

片刻之前闹得最凶的福王府两名护卫,此时也把头耷拉下来,因为他们看到,法曹陈蕃大人此时瑟缩在对面最不显眼的角落中。

刘县令道,“是哪两条恶犬害人丧命?”

有村民纷纷用手指着道,“那两条!!!”

刘县令问,“给本官去验过了犬笼,看有没有夺门而出的痕迹。”

有衙役跑上前去,站在笼外看过,回道,“回大人,笼门完好,锁链完好,无人解链开笼、狗断然不会自己跑出来。”文吏一一记录下来。

刘县令问,“是谁负看管之责?谁开的笼门?”

给陈蕃出歪主意的护卫不得不站出来,回道,“县令大人,是我。”

陈蕃低声道,“他是陈小。”

陈小为自己分辨道,“因这两头斗犬最为值钱、我看它们饿的可怜……但法曹陈大人先说过的,出钱十缗买他这驴他也不卖,我想,只要将驴咬伤,他便不得不卖了……”

“可有人指使?”

那人看看陈蕃,咬咬牙挺胸道,“大人,一人做事一人当,没有人指使。”

县令今天也没有醒木,只好狠狠一拍饭桌,喝道,“大胆狂徒,人家不卖你就敢作此打算!简直比强抢还可恶!今天不判你何以服众!”

陈小再辩解道,“可他们若非举棒击犬,也不会发展至此,大人你断判时必要加以考虑。”

刘县令没功夫听他胡搅,判道,“贞观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,福州都督督府护卫陈小,运犬入京,途经泉州清源郡、晋江县华洲村。因桥断受阻,犬饥撞吠,陈小买驴喂犬不成,放犬噬驴……”

陈小高声道,“大人!我方才说的十缗因何不说?十缗一头驴,能证明我们福王府并未亏待卖主,”

刘县令喝道,“住嘴,再敢搅挠公堂定不轻饶!”

他接着判道,“……放犬噬驴,欲先伤后买,但恶犬顽凶、逼驴主万顷及村民一人坠江丧命……”

陈小再嚷道,“大人!万顷和那位村民挥棒击犬、致犬狂怒,你因何不说到里面?不然因何会出人命?!”

刘县令喝道,“好贼!数次咆啸公堂,不杀你威风实难服众。来人,给他掌嘴三十,看他还嚣张不嚣张。”

衙役有了仗势,跑过去揪住陈小一痛狠揍,周围民众喊道,“打得好,他就比狗还可恶,先还出主意要污陷我们泉州!”

县令再道,“按大唐律,因过失杀人命者,以故意杀人条款减去一等论处。陈小因过失至两人死命,该加役流三千里、住作六年不得回籍,”

话方至此,刘县令就听到身后的柳夫人嘀咕,“两条人命,岂可这样轻判,看这些孤儿寡母有多可怜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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