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这种动物,没有恨很难背负人命活下去,又打死不愿意恨自己。所以思来想去,沈晶晶只能全心全意恨起沈音之。
恨她以色恃人,矫揉造作;
恨她不知廉耻。
国破家亡近在眼前,她竟然有闲趣儿偏安一隅,独自贪享大好的荣华富贵,多可恶!
沈晶晶恨得大义凛然,理直气壮!
她决定为民除害,她隐忍蛰伏,做好一系列计划和安排。终于挑中某个日子,万分激动地说出一句:“沈音之,我可以帮你自由!”
沈音之答应了。
那天晚上她又说:“你往城北走,我都安排好了,那里有马车听你差谴,想去哪里去哪里!”
沈音之点点脑袋。
她以为她答应了。
隔天下午,城北便传来消息。说是一个年轻女子,不知怎的大半夜独自跑到成山脚下,不幸遭遇狼群袭击,身体被嘶咬得血肉模糊,尺骨将将剩下小半。
分别是手一半,脚一半。
脸上皮肉没了,头骨小小的,只见耳后一片皮肤完好,鲜艳欲滴的一点红痣。
她觉得是沈音之,跑不了。
沈公馆上上下下几十个佣仆,所有人都觉得是沈音之,独独沈琛不信。
消息风传满城的第六天。
正是他们代办葬礼,以求入土为安的那天。他一身漆黑的归来,面无血色的打开棺盖,指尖稍稍发颤,小心翼翼的拿出那副轻微腐烂的骨肉,眯眼打量一会儿。
而后,抿紧的、凌厉的唇线松软下来。
他满不在乎地松开手,任由碎尸摔落在地。
众人惊诧不已。
他以手帕细细擦着手指,温声问:“小姐呢?”
大家伙儿面面相觑,望了望满堂的白绸,瑟缩着没人敢开口。
“还在睡觉?”